唐大和五年,汉州什邡县百姓王翰,常在市日逐小利。忽暴卒,经三日却活,云:冥中有十六人同被追,十五人散配他处,翰独至一司。见一青衫少年,称是己侄,为冥官厅子,遂引见推典。又云是己兄,貌皆不类。其兄语云:“有冤牛一头,诉尔烧畬,枉烧杀之,又曾卖竹与杀狗人作箜篌,杀狗二头,狗亦诉尔。尔今名未注死籍,尤可以免,为作功德。”翰欲为设斋,及写《法华经》、《金光明经》,皆曰:“不可”。乃请曰:“持金刚经七遍与之”。其兄喜曰:“足矣。”及活,遂舍业出家。(出《酉陽杂俎》)

唐朝大和五年,汉州什邡县百姓王翰,常在集市,每日获些小利。忽然暴死,过了三天又活了。他说:在冥司中看见有十六个人一齐被拘捕,十五个人散配到其他地方,唯独自己到了一司。看见一个穿青衫的少年,声称是自己的侄,做了冥官厅子,于是就领他去见推典。又说是自己的哥哥,容貌都不象他。他的哥哥告诉他说: “有一头冤枉的牛,控诉你烧荒,烧死了它。又曾把竹子卖给杀狗的人作箜篌。杀死了两只狗,狗也控诉你。现在你的名字还没有注入死册,罪可以赦免,替他们作些功德的事”。于是翰想为他们设斋,以及给写《法华经》、《金光明经》,都说:“不可以。”就请求他给他们念七遍金刚经。他的哥哥高兴地说:“够了。”等到他复活,就弃家而出家了。

宁 勉

宁勉者,云中人,年少有勇气,善骑射,能以力格猛兽,不用兵仗。北都守健其勇,署为衙将,后以兵四千军于飞狐城。时蓟门帅骄悍,弃天子法,反书闻阙下。唐文宗皇帝,诏北都守攻其南。诏未至,而蓟门兵夜伐飞狐,钲鼓震地,飞狐人汹然不自安,谓宁勉曰:“蓟兵豪健不可敌,今且至矣,其势甚急,愿空其邑以遁去。不然,旦暮拔吾城,吾不忍父子兄弟尽血贼刃下,悔宁可及。虽天子神武,安能雪吾冤乎?幸熟计之。”勉自度兵少,固不能折蓟师之锋,将听邑人语,虑得罪于天子;欲坚壁自守,又虑一邑之人悉屠于贼手。忧既甚而策未决,忽有谍者告曰:“贼尽溃矣!有弃甲在城下,愿取之。”勉即登城坦望,时月明朗,见贼兵驰走,颠踬者不可数,若有大兵击其后。勉大喜,开邑门,纵兵逐之,生擒数十人,得遗甲甚多。先是勉好浮图氏,常阅佛书金刚经,既败蓟师,擒其虏以讯焉。虏曰:“向夕望见城上有巨人数四,长二丈余,雄俊可惧,怒目呿吻,袒荡执剑。蓟人见之,惨然汗栗,即走避。又安有斗心乎!”勉悟巨人乃金刚也,益自奇之。勉官御史中丞,后为清塞副使。(出《宣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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