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2:宝贝的潜能开发者

作为宝贝的潜能开发者,妈咪的职责是:

* 根据宝贝的年龄提供不同的智力开发大餐。初生儿最初只对视觉和听觉信号有反应,然后才对抓在手中的东西做出反应。如果宝贝太小,还不能主动去接触外面的世界,妈咪可把他们不熟悉的 “世界”送到他们面前,如让宝贝坐在毯子上,在他们面前摆上一些有趣并大小适当的东西,像色彩鲜艳的量杯、塑料碗、圆环、积木之类的玩具等,创造条件让宝贝尝试进入“闹”剧角色。一旦婴儿学会爬,每样东西都会成为他们的“猎物”,使他们主动进入“闹”剧角色。此时,妈咪要鼓励宝贝多运动,并在旁边看护。

* 为宝贝提供专用的用具,如橱柜、盒子、抽屉及房间等。如果有些地方不适宜于宝贝表演“闹”剧,或某些物件不能成为宝贝表演“闹”剧的道具,妈咪一定要对宝贝规之矩之。

* 为宝贝提供适量的玩具。不要一下给宝贝太多玩具,弄得他们不知所措。每天只给宝贝提供少量几件玩具就可以了,过一段时间还要换一次,让宝贝有机会玩不同的玩具来锻炼他们的技能,并提高玩的兴趣。

* 给宝贝提供适当的训练。1岁左右的宝贝已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探索家”,他们喜欢把小东西捡起放在盒子里,喜欢玩“藏猫猫”游戏,喜欢“看”书和画片,喜欢哗啦啦地翻书页,还喜欢看熟悉的东西和动物照片。在他们的脑子里,已经有质地、大小和形状的概念。妈咪可以和宝贝玩玩这些游戏,让宝贝的“闹”剧多些花样。1岁以上的宝贝对玩具和活动的东西特别感兴趣,他们喜欢轮子、球、弹簧玩具等;喜欢把小盒子放进大盒子;喜欢搭积木、敲东西、把组合玩具拼起来再拆开,或坐在地上玩小汽车;喜欢听妈咪讲书上的故事或看书上的画。此时,妈咪要充当宝贝的助手,让他们自己充当“闹”剧的主角就行了。

角色3:宝贝的纪律督察

1岁左右的宝贝——

他们对所有的东西都喜欢摸摸碰碰,这种好奇心总是惹出麻烦。为了安全妈咪必须定出一些规矩,并且监督宝贝遵守这些规矩。

* 对宝贝的要求要明确。在宝贝“闹”世界的过程中,妈咪要清楚、严肃、平静地告诉宝贝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即便他们哭闹不休或采取别的要挟手段也不能改变这些规定。

* 对宝贝的要求要始终如一。因为忙乱或宝贝的哭闹,很多妈咪常会经不住宝贝的纠缠而放弃原则。但一旦妈咪某一次放弃原则,宝贝就会得寸进尺,将“闹”剧愈演愈烈。如果此时妈咪因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而训斥宝贝,就会让他们困惑不解。因此,妈咪的做法一定要前后一致并坚持到底。

* 尝试转移宝贝的注意力。当宝贝想去拿一件不能随便乱动的东西,或去做一件不被允许做的事情时,妈咪要严厉进行阻止。同时,给宝贝找一件可以替代的玩具或事情去做,平静地转移宝贝的注意力。

2-5岁的宝贝——

他们已经明白一些道理,妈咪可对他们不合适的“闹”剧行为给予适当的训练。

* 非常明确和严肃地告诉宝贝,他们必须遵守的纪律。

* 为宝贝准备一件玩具或一本书来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 如果宝贝坚持要乱碰东西,妈咪要把宝贝的手抓住并严肃地进行制止,或将宝贝带离现场去一个安全的地方,但绝不能因看到宝贝可怜的小模样而心慈手软。

* 给宝贝进行“约束”强化训练。妈咪可握住宝贝的手去接近禁止他们乱碰的东西,然后严厉地告诉宝贝:“不行!”。随后,再把宝贝的手拉回来,将这个动作重复做上三、四次。如果宝贝学会能够自己控制乱碰东西的欲望时,妈咪一定要及时给予表扬。

* 如果宝贝不服从妈咪的要求,可给予适当的惩罚,比如让宝贝静坐1分钟,或禁止宝贝做最想做的事,这样可使宝贝明白,不听话只会得到更坏的结果,帮助宝贝停止调皮捣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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