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对象:

全疆所有2月龄—4岁儿童(所有于2006年3月1日至2010年1月3日期间出生的儿童为第一轮接种对象;所有于2006年3月1日至2010年2月3日期间出生的儿童为第二轮接种对象)。

通知要求,各地在每轮强化免疫活动前1~7天,把所辖区域内所有强化免疫活动服苗点的详细地址、电话号码、负责人、免疫对象等信息以报纸、网站或公告等形式向公众公布。

“各地要重点做好城镇、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新建小区、客运站、火车站、边远贫困农牧区、厂矿企业单位、边境口岸和常规免疫薄弱区域的所有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次数少于3剂次,尤其是‘零’剂次免疫儿童的接种工作,努力消除免疫空白。”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说。

同时提醒,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能吃热食物、不能喂奶。口服苗后一般无副反应,个别人有发烧、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发烧、患急性传染病、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严重佝偻病,活动性结核或其他严重疾病及最近1周内每日腹泻4次者禁止服苗。

自治区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说,新疆自2000 年与全国同步实现无脊髓灰质炎的目标以来,至今一直维持着无脊灰状态。但新疆流动人口儿童常规免疫薄弱,加之去年全球检出脊灰野病毒病例国家由2008年的13个增加至19个,全区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因此,自治区决定于2010年3月1日—3日和2010年4月1日—3日,在全疆范围内开展4周岁以下儿童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以减少脊灰疫苗“零剂次”免疫儿童的积累,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

接种时间:

第一轮:2010年3月1-3日;第二轮: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