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深圳一位31岁的妈妈在医院生下二胎,是一个男宝宝。本来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可是当妈妈见到孩子之后不但高兴不起来,还差点哭晕过去。事后,她和家人一起去医院讨“说法”,希望医院对她和孩子给一个“交待”。

这一切都是因为孩子少了只右手臂,是一个残疾的孩子。

孩子的妈妈和家人认为,在生产之前她在同一家医院进过了一系列的产检,均无检出孩子有如此严重的身体缺陷。产检报告上仍清晰写明,“胎儿双侧股骨、肱骨、尺桡骨、胫腓骨可见。”

妈妈回忆做四维彩超的时候,“我躺在那里照的时候,医生有说,怎么有个手没看到。然后他自己拿个B超探头在那里翻来翻去,他又马上说他看到了,所以我就没有提醒他说再仔细照一下。我想着像他们这种照四维的,他应该非常慎重才行。”

好在医院承认自己的责任,目前双方仍在交涉中。似乎看起来,这是一起医院的操作事故,但我想问的是,做四维彩超一般是在怀孕的24-28周,这个时候孩子已经成形,有了生命。

如果这时医生告诉妈妈,孩子缺少一只手臂,那妈妈会怎么做?是要立刻把孩子打掉,无情地杀死吗?这样一想,孩子能顽强地活下来,不正说明这个孩子命大福大才逃过一劫吗?这个孩子让我想起了被称作“海豹人”的尼克·胡哲。

尼克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家族没有任何遗传病史。他的妈妈是一个护士,怀孕期间也是小心翼翼地做足了检查,但他生下来就是一个残缺的孩子,不仅没有手臂,是四肢都没有。按照那位深圳妈妈的逻辑,这样的孩子应该完全没有养育的必要了,反正父母还年轻还可以再生。

可是尼克的妈妈并没有那样做,虽然最开始的时候,尼克的妈妈也觉得这像一场恶梦,她可以随时从梦中醒来。甚至,她不想带他回家,因为担心没有能力来照顾他。但不久以后,尼克的爸爸和妈妈便接受了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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