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职要求

除园长、教师外,幼儿园还有其他工作人员,如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国家对他们除了通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了基本要求外,对他们的任职要求也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1.保育员保育员是在幼儿园里主要负责幼儿的卫生保健、生活管理的人员。国家要求保育员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的学历,受过幼儿保育的职业培训,能履行幼儿保育员的职责。幼儿卫生保健和幼儿生活管理,涉及到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学和幼教心理学的很多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保育员除了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外,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基础,才能更好地理解、掌握上述学科的有关知识和技能。把保育员的学历定在初中毕业以上,保证了保育员的基本的文化素质。同时,保育员只有受过幼儿教育职业培训,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

2.医务人员规模较大的幼儿园和寄宿制幼儿园的医务人员,一般是医生、医士和护士。按《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医师应该按国家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医士和护士,应当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获得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可。规模较小的幼儿园的医务人员,通常是保健员。按国家规定,他们应当具备高中毕业的学历,并且受过幼儿保健专业的培训。幼儿园的医务人员服务的对象是幼儿,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幼儿的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直接关系着幼儿的身体健康。因此,对幼儿园医务人员在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能力上,必须有严格要求,才能保证卫生保健工作的质量。

3.事务人员事务人员包括幼儿园的会计、出纳、采购员、炊事员、门卫等等。他们各自担负着幼儿园一个方面的工作,同样是幼儿园的重要力量。他们除了应该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工作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外,有关任职要求,应该参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要求

1.保育员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保育员应该做好四方面工作。

(1)负责本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其中,包括房舍、设备、玩具教具、生活用品的清洁卫生,定时开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该敬业爱生,热爱幼儿、尊重幼儿、照料幼儿、保护幼儿更为重要。

要搞好幼儿生活管理,全心全意地看护、照料幼儿。

要配合教师搞好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保教结合的观念,配合教师确定的教育活动计划,在幼儿一日生活各个环节中,注意观察幼儿,照看幼儿,开展随机教育,与教师共同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和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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