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在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发生了一起因男方拒签手术单、“孕妻”母子双亡的事件。对于患者李丽云的死,男方肖志军、医院和死者双亲各执一词。事件发生后,因其本身具有极强的特殊性,同时因其涉及目前百姓普遍关心的医患关系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而引起广泛关注。一时间,报刊、网络乃至整个社会都参与到了这场医患之间孰是孰非及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缺陷的大讨论中。

据报道,22岁的孕妇李丽云原是长沙电影学院的大学生,2004年曾因与家人闹别扭自杀,被肖志军救下,从此跟随了相貌平平、居无定所的肖志军到北京打工。3年来,肖志军换过很多工作。为了解决生孩子所需费用的问题,肖志军让李丽云跟着自己去洗碗,导致怀孕的李丽云患感冒并引起严重肺炎。在小诊所无法治愈的情况下,到了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分院。

相关报道称,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呼吸科主任杨汀在接诊后,诊断李丽云感染了重症肺炎,当即建议李丽云住院,随后被转往产科二病房。医生发现孕妇及其体内胎儿均生命垂危,需要立即进行剖腹产手术,才有可能救活孕妇和胎儿。但肖志军拒绝签字同意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他说:“她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自己生了。”

据院方介绍,为确认其精神没有异常,医院曾调来神经科医生,确定肖志军思路清晰,精神毫无异常。医院在急救过程中,一面请110紧急调查该孕妇的户籍,试图联系其家人;一面上报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但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

当晚7时20分,患者李丽云死亡。

事件发生后,当事的各方对此事的过程及缘由各持己见。

肖志军认为,李丽云的死是医院没有对其进行抢救的结果。

而死者的双亲认为,难道签字比生命更重要?医院和肖志军都要为女儿的死负责。

医护人员认为,医患关系紧张,不敢从道德角度行事。

院方则表示,会积极应诉。

北京市卫生局11月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卫生局近日已组织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对孕妇李丽云之死进行评审认定,结果为:孕妇就诊时病情已非常严重,医院的特殊干预权受到了患者家属明确阻碍,导致手术无法实施,最终死亡不可避免。

卫生部:事发后已经请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了解情况,同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就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在“拒签”事件中是否做到依法执业的问题,卫生部表示,对该问题的认定需要多部门共同进行,最后由法律给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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