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师,下士二人,工四人,史二人,徒四人。弁者,古冠之大称。委貌、缁布曰冠。弁,皮彦反。称,尺证反。

[疏]“弁师”至“四人”

释曰:在此者,以夏物长大而盛壮,人年长大乃冠,以象夏,故不同司服在《春官》,而在此也。

注“弁者”至“曰冠”

释曰:按《礼记·郊特牲》及《士冠记》,皆云夏收、殷哻、周弁,三代皆祭冠,则弁亦冕也。即是六冕皆得称弁。若然,皮弁、爵弁自然是弁,故郑云“弁者,古冠之大称”也。云“委貌、缁布曰冠”者,此二者对皮弁、爵弁、六冕,惟曰冠。若散文亦得言弁,故《司服》云:“凡田冠弁服,凶事服弁服。”皆得言弁也。

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甲,今之铠也。司甲,兵戈盾官之长。铠,苦爱反。盾,常九反,又音九。

[疏]注“甲今”至“之长”

释曰:在此者,其职虽阙,但甲者军师所用,在此宜也。言“甲今之铠”者,今古用物不同,其名亦异。古用皮谓之甲,今用金谓之铠,从金为字也。云“司甲兵戈盾官之长”者,以其此官下大夫,又在上,已下皆士官,故云长也。

司兵,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疏]“司兵”

释曰:在此者,按其职云:“掌五兵、五盾及授兵,从司马之法。”此亦为军事,在此宜也。

司戈盾,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戈,今时句孑戟。句孑,古侯反,下音结。

[疏]“司戈”至“四人”

释曰:在此者,按其职云:“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皆武事,故在此也。

注“戈今时句孑戟”

释曰:按《冬官·冶氏》“为戈戟”,戈则两刃,长六尺六寸。戟则三刃,长丈六尺。形既不同,郑云“戈句孑戟”而为一物解之者,郑举汉法以况之,汉时见戈有旁出者为句孑,亦名胡孑,故号戈为句孑戟也。

司弓矢,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司弓矢,弓弩矢箙官之长。箙,音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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