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模式

以目标为课程设计的基础和核心,围绕课程目标的确定及其实现、评价而进行课程设计的模式。目标模式是20世纪初开始的课程开发科学化运动的产物。因此,目标模式被看做课程发、课程设计的传统、经典模式,其主代表是被尊为“现代课程理论之父”的拉尔夫·泰勒(R.Tyler)所创立的“泰勒模式”。  泰勒指出,任何课程设计都必须回答以下4个问题:为什么教(或学)?教(或学)什么?怎么教(或学)?如何评价教(或)的效果?这4个问题构成了著名的“目标”、“内容”、“组织”和“评价”,称课程开发与设计的永恒范畴,也被认为是课程设计的步骤。目标模式有其他一些类型,但它们都没有超出泰勒的这4个问题,往往被们认是对泰勒模式的补充。

在实际的运作中,目标模式被细化为以下7步,以便于操作,即诊断需要——形成具体的目标——选择内容——组织内容——选择教学活动一—组织教学活动——评价。)

目标模式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以明确而且具体的行为目标作为课程设计的核心,目标是课程设计的起点,也是教育活动的终点,这里的行为往往是那些显而易见的外在行为;二是这种设计模式意在控制,追求效率。

这种设计模式的优点在于条理清晰,具体的行为目标非常便于操作和评价。这种设计模式的不足是,课程目标用行为来表示,再将这些行为目标层层分解,就彻底肢解了课程与幼儿学习的整体性,使幼儿的课程经验支离破碎;行为不仅包括外显的行为,而且包括内隐的行为(如幼儿对课程的体验、幼儿的自我意识等),而后者往往比前者重要,但是这种课程设计模式就将内隐行为排除在外,舍本逐末;再者,这种设计模式对知识作简单化的理解,无视知识产生的过程以及知识与社会的关系,对知识作线性理解,直接导致教学过程就是一种按照图纸施工的过程,教师的主体性及创造性比较缺乏。可以说,这种模式的使用范围有限,只能适用于外在的行为,如技能技巧的培养,而对一些高级心理机能(如创造性)的培养,则比较困难。  针对目标模式的不足,一种新的设计模式应运而生,这就是过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