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人的年龄段有着严格划分,1岁以下为婴儿,1至6岁为幼儿,6至14岁为儿童(即少年儿童)。由于婴幼儿自身免疫力差,需要特殊保护,在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中,对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断奶期食品都做了特殊规定,并把它们列入了《标准》附录A表A.4《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

这意味着,在普通食品中虽然可以使用安赛蜜、日落黄、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但婴幼儿食品是例外,不可以使用。绝大多数企业也都严格执行《标准》,不在婴幼儿食品中添加安赛蜜等添加剂,但儿童乳饮料不是婴幼儿食品,可以添加,这就提醒年轻父母,在给6 岁以下孩子买东西吃时,一定要慎重购买乳饮料以及非婴幼儿专用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