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以学习能力特殊发育障碍为特征,与其同龄儿童相比,在阅读、拼音、书写、计算或运动技巧某一方面的发育有显著延迟或缺陷,形成学习困难,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虽很用功,但仍常留级,学习成绩测验结果,与其实际智力水平能达到的成绩有明显差距。神经系统检查可有软体征,脑电图异常较为多见,有慢波活动、节律异常或局限性放电。

ICD-10将特殊发育障碍分为下列几种类型:

①语言特殊发育障碍;

②学习技能的特殊发育障碍;

③运动功能的特殊发育障碍;

④混合性特殊发育障碍。

诊断学习能力障碍的儿童,一般需要多学科协作,包括教师、学校心理学家、语言病理学家、医师以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员。主要依据病史、临床检查、心理学诊断、教育测验评定的结果,应符合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须符合下列三条:

1、首次发现于婴幼儿或儿童期,病程持续,无缓解表现。

2、临床以个别功能的、原因不明的发育性延迟为主要特征,至少应具有下列之一项。

(l)言语特殊发育障碍。

(2)学校技能特殊发育障碍。

(3)运动技能特殊发有障碍。

3、排除精神发育迟滞、儿童孤独症、儿童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发育障碍。

排除精神发育迟滞、儿童孤独症、儿童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发育障碍。此外,还需与儿童多动症想区别:

(1)其特征为与年龄不相称的活动过多,在婴儿期就可表现不安宁、过分哭闹、活动增多;长大入学后,上课时小动作不停,或不停地敲打桌面,或在桌面和课本上乱涂乱画等。下课后如脱缰的野马,不顾危险地攀高或与别人打逗等。

(2)不能集中注意力,常易受外界的细微干扰而分心,年龄越小,集中注意力的时间愈短。因多动和注意障碍,常伴有学习困难,成绩低下,但智能正常或接近正常。

(3)做事不假思索,不顾后果,全凭冲动行事。特别容易激惹、情绪不稳,对不愉快的刺激常作出过分的反应。做事常敷衍了事。玩游戏则急不可待,常破坏游戏规则。

(4)因神经发育障碍常有精细协调动作笨拙,如:翻掌、对指运动、系鞋带、解纽扣不灵,有视—听转换困难、听觉综合困难、视—运动障碍、空间位置感觉障碍等神经系统体征,还可伴有言语发育迟滞、言语异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