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疹是由风疹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孕妇一旦感染风疹可引起宫内感染,致畸及严重后遗症。流产和死产率较正常妊娠高2-4倍。在孕期感染风疹,孕期越早,畸形发生率越高,畸形程度越严重。如妊娠第1个月被感染,可有50%胚胎发生严重缺陷,第2个月为25%,第3个月为15%,畸形为多发性,遍及各器官,有所谓先天性风疹综合征(包括后遗症)之称,主要畸形有:

1、眼部: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以往称绿内障)、角膜混浊、脉络膜视网膜炎、牛眼、小眼球、虹膜发育不全、先天性斜视等。

2、中枢神经系统:神经性耳聋、口吃、精神呆滞、小脑畸形、脑钙化、中枢性感觉异常、抑郁、肌张力低下、肌无力、脑膜脑炎、青春期全脑膜脑炎等。

3、心血管系统:各种先天性心脏病及肾动脉狭窄等。

4、呼吸系统:先天性肺囊肿等。

5、泌尿生殖系统:尿道下裂、隐睾、肾硬化、肾钙化、局限性慢性间质性肾炎等。

6、骨骼系统:长骨骨骺端畸形、腭裂、短指、并指等。

7、血液系统: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淋巴腺病、脾纤维化。

8、其它:生后反复感染、幽门狭窄、腹股沟疝、牙齿发育障碍、慢性腹泻、青春期糖尿病、精神发育异常、弱智。

受感染的新生儿可持续排出病毒达数年之久,成为新的传染源。出生时常为低体重儿。

风疹不需特殊治疗,重要的是预防。因此我国目前在婚前检查时,已将风疹抗体列为常规检查,一旦查到,应暂时避孕。在早孕检查中亦将风疹抗体列为常规检查项目,一旦发现则动员做人工流产。另一方面应劝告孕妇妊娠期尽量少去人员众多的场所,勿接触幼儿,尤其发热、有上感症状或有皮疹之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