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性发作的临床和EEG改变提示异常电活动起源于一侧大脑半球的局部区域。

1.局部感觉性发作(focal sensory seizures) 分为基本感觉症状(elementary sensorysymptoms)和体验性感觉症状(experiential sensory symptoms)两类。由于仅有主观感觉而缺乏客观的行为表现,单纯感觉性发作的诊断比较困难,对缺乏表述能力的婴幼儿,诊断尤其困难。在感觉性发作之后出现运动性发作或全身性发作时,感觉性症状被称为"先兆"。

(1)基本感觉症状 又称简单感觉症状,起源于躯体感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内脏感觉等初级感觉皮层,引起一种不成形的感觉症状。躯体感觉性发作起源于中央后回,其扩散方式与运动性发作相似;发作表现为局部的针刺感、麻木感、偶有本体或空间知觉异常,但很少为单纯的疼痛感;发作常常扩散至中央前回,引起感觉运动性发作。视觉性发作起源于枕叶距状回,症状主要为简单的视幻觉,如简单颜色、闪光、暗点、黑蒙、视野缺损等。听觉性发作起源于颞上回后部,症状为简单的声幻觉,如蜂鸣音、敲鼓声或噪音感。嗅幻觉和味幻觉多为令人不快的味道,即所谓"钩回发作",病变多累及杏仁核一海马或岛叶及额叶顶盖区。

(2)体验性感觉症状 又称复杂感觉症状,发作主要表现为高级皮层功能障碍,包括记忆障碍,如陌生感(iamai$-vu)、似曾相识感(aaja-vu)、过去经历的全景式回闪等;知觉障碍,如梦样状态、时间或空间感觉异常、一侧忽视等;情感障碍,如恐惧、生气、抑郁、躁怒、欣快等;以及人格解体感等幻觉或错觉。这类发作多起源于边缘系统或颞一顶一枕交界区的联合皮层。在1981年的发作分类中,将这些症状归为精神性发作。在小儿癫痫患者,受个人经历、感受能力及表达能力的限制,体验性感觉症状一般比较简单,多表现为情感障碍,临床主要依靠对发作期异常行为的观察和EEG作出诊断。

2.局部运动性发作(focal motor seizures)又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单纯阵挛性运动(elementary clonic motor signs) 发作起源于中央前回的运动皮层。由于面部和手在运动皮层的代表区最大,局部阵挛性发作最常由一侧面部或手开始,可伴有同侧的Jacksonian扩散,或经胼胝体传导至对侧皮层相应区域。发作时EEG为局部或一侧性棘慢波爆发,范围可逐渐扩大。

(2)不对称强直性运动发作 由于局部的强直性收缩导致各种姿式异常,发作时一侧颈部和眼肌的强直性收缩导致头和眼向一侧强迫性偏转,伴该侧上肢外展、上举并外旋,肘部轻度屈曲,患者如同注视上举的手臂,双下肢屈曲或伸展。偏转性发作多起源于额叶前运动区或辅助运动区(sMA),发作期EEG为弥漫性低电压快活动,或额及颅顶起源的节律性放电。也可见于枕叶或颞叶起源的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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