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成人文学的根本区别是:成人文学是成年人之间的文学活动与精神对话,而“儿童文学是大人写给小孩看的文学”,即儿童文学的创作、传播(包括编辑出版、批评研究、推广应用等)主体是成年人,而其接受、消费主体是处于启蒙、成长年龄阶段的少年儿童。儿童文学从根子上说是由成年人主宰、生产、指导的文学,从根本上说是体现成年人目的、目标、意志与理念的文学,因而这种文学与成年人如何理解、对待儿童的观念与行动也即“儿童观”紧密相关。有什么样的儿童观,就有什么样的儿童地位、权利、生存状况,也就有什么样的儿童文学的价值取向、文化选择、审美追求与艺术章法。在一切儿童文学现象背后,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掌控、规范着儿童文学,这就是成人社会的“儿童观”。进入二十世纪以来,中国人的儿童观呈现出传统社会视儿童为“缩小的成人”——五四新文化时期的“救救孩子”“儿童本位”——共和国成立后的“红色儿童”“革命接班人” ——新时期的“儿童权利”“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等既在某一时期某种儿童观占有主导地位而又相互渗透、交织的状态。六十年儿童文学的发展思潮与理论观念的演变、更新,正是围绕着“儿童观”这一核心问题而展开的,同时在历時性的轴线上经历了三方面的挑战。

首先是成人中心主义的挑战。共和国建国伊始的“十七年”(1949—— 1966),由于方方面面对儿童和儿童文学的重视,当代儿童文学曾迎来了第一个“黄金时期”(五十年代)。年轻的共和国为儿童文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创作基调青春、乐观、清新、向上。张天翼提出的儿童文学要对儿童“有益”和“有味”的两个标准,陈伯吹提出的儿童文学作家要用儿童的眼睛看、耳朵听、心灵体会的著名的“童心说”,代表了这一时期儿童文学的主体观念与审美走向。

但从五十年代后期至六十年代,随着当代文学政治挂帅、“中心任务配合论”尤其是“阶级斗争工具论”等思潮的急剧膨胀与干扰,儿童文学被迫突出成人中心主义,向成人文学的“中心任务”、“阶级斗争”的范式不断靠拢,消解以至铲平为儿童服务的根本艺术属性,造成如同茅盾在六十年代初所批评的那种“政治挂了帅,艺术脱了班,故事公式化,人物概念化,语言干巴巴”的尴尬局面。“儿童文学是教育儿童的文学”,正是当时工具论文学观在儿童文学理论的突出反映。这一尴尬局面的彻底化解一直要等到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儿童为主体”,这是改革开放三十年儿童文学观念的根本转变。将儿童文学从以成人意志、成人功利目的论为中心转移到以儿童为中心,贴近儿童,走向儿童,这是一个革命性的变革。正是在 “儿童本位”的旗帜下,后三十年儿童文学才能出现“儿童文学作家是未来民族性格的塑造者”、“儿童文学要为儿童打下良好的人性基础”、“儿童文学的三个层次”、“儿童文学是快乐文学”、“儿童文学的童年情结”、“儿童文学的儿童视角”、“儿童文学的成长主题”、“儿童文学的阅读推广”等等一系列执著儿童文学自身本体精神的学术话语与基本观念的探讨和建设。从整体上说,改革开放以来后三十年儿童文学经历了回归文学——回归儿童——回归(作家创作)艺术个性的三个阶段,但其核心则是回归儿童,让文学真正走向儿童并参与少儿精神生命世界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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