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长期撰修地方史志的传统,清代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很重视编写方志,现存全国地方志的八千一百余种之中,清代修的方志约有五千六百种,占总数百分之七十。

地方史志的种类相当多,大体有一统志、通志(省志)、府志、州志、县志、厅志、卫志、所志、土司司所志、合志(原为一县,后分两县,联合修志),以及乡镇志。另外,还有专志,如山志、水志、湖志、堤志、水利志、盐井盐场志、宫殿志、寺观志、祠宇志、陵墓志、名胜古迹志、风俗志,等等。

官修方志

清代的方志,多系官修。中央设有一统志馆,总裁官一般系大学士兼任,第一部《大清一统志》于康熙二十四年开始修纂,至乾隆八年始成,三百四十卷,乾隆四十九年又奉敕修成第二部《大清一统志》,五百卷,道光二十二年再修成第三部《大清一统志》。省府州县厅志由地方官府主持,设立志书局,主要官员任总裁,聘请学者文人任总纂和纂修,如乾隆《盛京通志》一百二十卷,大学士阿桂等奉敕修。乾隆《浙江通志》二百八十卷,大学士兼浙江巡抚稽曾筠、闽浙总督李卫为总裁官。雍正《河南通志》八十卷,总裁为河东总督田文镜、王士俊,编修孙灏为撰修,嘉庆《扬州府志》,主修是两淮盐政阿克当阿,状元姚文田为主纂。一些文人有志于修方志,如乾隆《无锡县志》比较简略,县人秀才黄卬花了十六年,写出十二卷《锡金识小录》,作为县志的补充。书名“识小录”,是因为私人写的不能成为官定的志书,是野史,不能叫“无锡县志”。

方志的体裁

从一统志到县志、镇志,各有自己的体裁。一统志汇载全国各地情况,以省和特别地区立卷,先京师,次直隶,然后分列各省。各省通志多以府直隶州为单位,分述各项制度和人物传记,也有以志传为纲,下面分叙各府州县之情。各种方志大都沿用正史体例,采用志、传、图、表的表达方式,大都有疆域、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税课、职官、山川、古迹、桥梁、隄堰、陵墓、祠庙、寺观、名宦、人物、流寓、烈女、仙释、土产、公署、水利、盐法、艺文、物产等等分类。

清代方志的繁富

清代方志甚多,内容非常丰富,记载的范围极广,有自然现象、地面概貌、地下矿藏,有政权机构、社会组织,有军政要员、文人学士、释道隐逸,有赋税徭役人丁田地,有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风土人情,可以说是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中及人事,包罗万象,无所不有,因而为历史学、地理学、经济史、科技史、文学艺术史、地方史提供了多门类的详细的广泛的资料。比如,大事记、武功、寇乱、堡塞、祥异、人物等门,保存了大量反封建、反侵略史料,光绪《广州府志》及其所属包括《佛山忠义乡志》在内的州县、镇志,记述了广东人民在鸦片战争中奋起反抗英国殖民军的事迹。方志中有大量经济史料,如山西等省方志中有煤,《新疆图志》、《玉门县志》有石油,四川方志有天然气史料,十分丰富。田赋、徭役、盐法、户口等门类,是极好的经济史料。乾隆《威远县志》卷四记录田契房契至三十二页之多。水利门是很有价值的水利史料。物产、人物门有大量关于中草药及医理、医案、医方和名医高尚品德的记载。方志中的地图史料甚多,乾隆《浙江通志》有地图一百五十一页,光绪《繁峙县志》有历代疆图边关图。风俗门记述了各地时令节气和人们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社交往来、宗教信仰、文化娱乐等风俗习惯,是其他文献较少记载的珍贵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