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幼儿教师的培养、录用、研修过程中,既有相应的制度规定,又有必要的保证措施。下面,笔者将从贯穿于幼儿教师培养。录用、研修之中的三次选拔过程来介绍和分析。

第一次选拔——课程及资格证书标准

日本的幼儿教师主要由大学以及短期大学来培养;各个大学培养教师的课程一般由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科目和教职科目三部分组成。教职科目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关于教育的基础性理论性教养,二是关于教育的实践性技术与方法。目前,幼儿教师可获得的资格证书有三种:专修证书、一种证书和二种证书。要获得专修证书需修满75学分(专业16学分;专业基础2牵学分、教职3暨学分),一种证书5争学分(专业基础16学分、教职35学分),二种证书31学分(专业基础8学分、教职23学分)。值得一提的是,修习教师教育专业的人很多;但获得资格证书者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且在这些获得的证书中。获得专修证书者最少,获得二种证书者最多。另外,由于教师录用考试竞争激烈,在这些获得资格证书者中也只有一小部分能够真正进入教职。进入教职要经过严格的录用考试,这就形成了第二次选拔。

第二次选拔——教师录用考试

在日本,公立学校教师的录用已被制度化。并有严密的录用程序。在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要参加各都道府县教委组织的教师录用考试,这种考试称为“公立学校教师录用候补者选拔考试”,最后,被录用的教师要参加为期一年的初任者研修;研修结束考察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教师。

录用考试是从申请者自身素质、实际技能等方面进行的真正意义上的选拔,分为笔试和面试,分两次进行。对幼儿园教师的录用一般多注重实际技能的考试,如游泳考试,钢琴、风琴演奏等音乐技能考试,英语会话考试、衣着技能、听读儿童故事、硬笔书法等考试。

第三次选拔——在职研修及评价

日本政府非常重视幼儿园教师的入职和在职研修,并努力为其提供各种设施,制定奖励进修方法和进修计划,保证其实施。园内研修、教育中心研修、住宿研修等多种形式,使日本幼儿园教师在教师专业成长的进程中,走在了世界前列。这些研修虽无明显的选拔功能,但却可以淘汰一小部分教师以及为教师升迁转任等提供依据。下面介绍其中比较有特色的“新录用教师研修”和“10年经验者研修”。

新录用教师研修。这种研修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幼儿教师的实践指导能力及使命感,使其获得广阔的视野。研修一般采取园内研修、教育中

心研修、住宿研修等形式。园内研修主要以公立及私立幼儿教师为对象,由各都道府县及指定都市教育委员会指定研修指导员,对新任教师给予必要的建议与帮助,每年约10天左右。教育中心的研修主要是采取讲座及演习的形式。住宿研修-般是4夜5天,到自然之家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等进行参观。

10年经验者研修。《教育公务员特例法》规定:公立小学教师的任命权者,当该教师在职期达到l0年以后,必须为其提供适应其能力与个性,为提高作为教师素质之必备事项的研修(简称“10年经验者研修”)。幼儿教师进行的10年经验者研修·般在长期休假(夏休和冬休)以及平时教学期间进行。夏休进行的研修一般为0——20天,平均为7.7天}冬休一般为0一4天,平均为1天。平时教学期间进行的研修一般为13 ——20天,平均为15.6天。研修的主要内容有幼儿理解、环境构成、学级经营、人际交往、安全、育儿支援等。

在一定意义上讲,研修的选拔功能并不明显。但通过新录用教师研修可以淘汰一部分教师,通过10年经验者研修在提高教师素质的同时,也使部分教师转职或升迁。最近,日本各都道府县教委制定了“指导力不足教师”的判定标准。据统计,2003年度被认定为指导力不足的教师为481人,比2002年增加192人。这些指导力不足有的被转职有的被强制进行研修。

这样,日本幼儿教师在从选择教师教育专业至成为教师直至离职的全部过程中,通过一次次的选拔,使最终走上教职的教师可能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