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变观念,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长期以来,我国学生评价主要以“选择适合教育的学生”为根本目的,即“选拔适合高一级学校学习的学生”作为评价活动的最高宗旨。在当前的教育和实践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教育教学围着考试转的现象,反映在学生评价的内容上,表现为将评价内容进行主次分配,对考试涉及的内容优先考虑,重点保证;而对考试不涉及的内容则较少关注。全面评价学生有助于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符合学生的长远利益,作为教育工作者,首先要坚持教育的追求和理想,把教育的公益性放在首位,坚持育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理念。因此,评价学生不仅要注重评价对象的过去与现实的表现,更重视评价对象的未来发展;不仅关注学习结果,更要关注学习过程;不仅要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掌握情况进行评价,更要对学习能力、科学探究精神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从而创造出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

而对学生个体来讲,全面发展并不是要求学生“全优”,而是允许和鼓励学生在基本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发展特长,发展个性。世界上并不存在谁聪明谁不聪明的问题,而是存在在哪一方面聪明以及怎样聪明的问题。学校里没有所谓“差生”的存在,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也是出色的。这样的学生观一旦形成,就使得教师乐于对每一位学生抱以积极、热切的期望,并乐于从多个角度来评价、观察和接纳学生,重在寻找和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发现并发展学生的潜能。作为教师,在每一位学生充分展示自己优势领域的同时,应将其优势领域的特点迁移到弱势领域中去,从而促使其弱势领域得到尽可能的发展,这就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

客观全面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为此,要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体现尊重与爱护,关注个体的处境与需要,评价应突出发展、变化的过程,关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积极主动的态度。应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每个学生的成长,为学生的终身学习打下基础,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