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制度

对于新入园的幼儿必须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园手续;对于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透和肝功能化验。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无传染病,健康合格持证上岗。

2.定期体格检查制度

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学期测身高、体重二次,测量后做好记录并进行健康分析,及时发现并提醒家长矫治孩子的缺陷。保教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查出传染病即调离工作岗位。食堂从业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定期体检,持证上岗。

3.晨检观察制度

坚持晨检和观察制度,晨检细心、耐心,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预防。

二、卫生消毒和隔离制度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分片包干,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定

期进行检查,保持包干区的整洁卫生,保证园内有一个良好、卫生的环境。

2.坚持每天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

3.保证幼儿每人两巾两杯,活动室、日常生活用品及玩具等由专人(保育员)负责定期定时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4.对于活动室、午睡室以及幼儿用的被子、玩具等,由保育员定时定期进行紫外线消毒(每周一次);春秋发病季节增加消毒次数,(必要时每天进行一次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

5.幼儿的毛巾、餐具、用具,每天由专人进行蒸气或消毒柜消毒,炊具每周进行消毒。

6.幼儿及保教人员如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在保健医生指导下进行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7. 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的班级进行检疫。并根据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

告,隔离、观察期间不收新幼儿,园内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解除隔离。

8.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工作人员家属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应及时报告园领导,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9.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漱口。

三、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茶具、熟食容器用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规范消毒的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餐具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煮沸蒸汽100度消毒10分钟;

远红外线12度消毒15—20分钟;

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250ppm消毒时间5分钟。

4.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及各种容器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次污染。

5.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四、食品加工、分发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清洁。

3.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容器分开且标记明显,冰箱内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4.熟食间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容器、专用消毒及冷藏降温设施。室温控制在25度以下。

5.熟食间的所有专用容器,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6.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操作前应洗手消毒,工作时禁止吸烟。

7.熟食做到勤烧、勤销,当天烧当天销,不出售变质食品。

8.分发熟食人员必须戴好符合卫生要求的口罩和手套、帽子,使用的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9.熟食间内安装紫外线灭菌灯,无人操作时每天早晚开灯灭菌各半个小时。

五、食品采购、仓储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肉类食品必须经兽医检验合格方可采购。

3.采购酒类、罐头、冷饮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应向供应商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入库前应做好索证登记。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应具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志。

5.食品仓库应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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