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技能是一种习得技能,练习是其形成的基本途径。然而,并非所有的练习都能取得很好的效果。为了帮助学生迅速而准确地掌握钢琴技能,教师在对学生进行练习指导的时候,必须做到“七要”。

1. 要帮助学生明确练习的目的和要求钢琴的每一种技能都有其特定的规范形态,而掌握这些规范形态又都有其特定的练习要求。学生只有彻底明确了这些形态和要求,才能知道自己的练习是要“学习什么”和“怎样学习”,才会以主动积极的态度来学习这种技能。练习是有目的、有计划的学习过程。动作重复是其最显著的特征,但它不同于简单的动作重复。简单的重复不仅无助于钢琴技能的掌握,而且还可能导致“教一步,学一步”的被动学习。实验表明,目的要求明确的练习与目的要求不明确的练习相比,可以节省65%的时间。为了帮助学生明确钢琴练习的目的要求,教师应该向学生清楚地说明三点:一是所学钢琴技能的规范形态;二是达到规范形态的必备条件;三是现时练习的最低要求。

2. 要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动作表象钢琴练习时的各种动做都是在其头脑中的相应动作表象的指引下做出的。没有某一技能的动作表象,就不可能做出相应的技能动作。钢琴技能的动作表象是学生观察教师的示范动作之后保留于头脑中的动作形象,对钢琴技能的形成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为了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钢琴技能的动作表象,教师在组织学生进行实际的练习之前,必须进行正确地示范。这种示范可以通过教师的实际弹奏进行,也可以通过录像进行。不管运用哪种示范形式,都必注意如下几点:

(1)要注意动作示范必须与言语指导相结合,以增强学生对示范动作的理解。

(2)对于较复杂的动作应该做到整体示范与分解示范相结合,程序是:整体示范→分解示范→再整体示范。

(3)示范动作的演示速度要放慢,以便于学生获得准确完整的动作映像。

(4)要指导学生对示范动作的观察,以使学生能迅速发现动作的主要特征及其与别的动作的细微差别。

(5)运用录像示范时间不宜太长,否则会将学生引向“看电影”,而不是关注示范动作本身。

3. 要促进视觉控制向动觉控制的转化对钢琴弹奏动作的控制由视觉为主转化为动觉为主,这是钢琴技能形成的标志之一。这种转化对钢琴弹奏的准确性、敏捷性和灵活性有决定性影响。钢琴练习必须促进这种转化,而不能妨碍这种转化。为此,练习初期就应该明确而坚定地要求学生,眼睛要多看谱少看手,要“眼快于手”,不要眼不离手,尽量让手“独立走动”。练习中期应该要求学生认真体会各种动作的运动感觉,如手型、指法状态的感觉,指关节的支撑站稳感觉,指尖的触键感觉,手指的平均重量感觉,以及掌关节和腕关节的支撑感觉和移位感觉等等,以此增强学生对内部刺激的感受,为动觉控制创造条件。在练习后期应该要求学生做到,手的运动完全“跟着运动感觉走”,实现动觉对钢琴弹奏动作的完全控制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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