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特老师告诉我们:“教师永远不要对孩子说‘你的感觉是对还是错’。怎样感受和表现音乐,是孩子自己的权利。”把对音乐富有个性的理解和表现看作幼儿的“权利”,我是首次听到。在培特老师的音乐活动中,我们处处感受着他对幼儿的理解、接纳,对幼儿权利的尊重。

谈到“整体活动音乐”的意义时,培特老师指出:“孩子们有着不同的爱好,有的喜欢歌唱、有的喜欢肢体运动、有的喜欢敲敲打打……如果我们把这些活动融合在一个游戏中,每个孩子就都能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事作为切入点参与进来。”

当培特老师为我们演奏乐器时,他强调:“不要对孩子说‘你必须这样演奏’,因为这并不是唯一的方式。教师要鼓励幼儿用不同的方式表现,让他们自己选择。”当我们演奏乐器时,他又强调:“每次出示乐器,都要给孩子三分钟自由探索、摆弄的时间,然后再进入预定的活动。因为孩子是好奇的,看到乐器他们一定很想试着敲一敲、玩一玩。这三分钟是这节课最重要的部分,是孩子们艺术创造的开始。”

在玩“随泡泡破灭敲乐器”的游戏时,培特老师说:“如果孩子看到泡泡想用手去抓,大家就先玩一会儿抓泡泡的游戏。让孩子体验泡泡在手上、身上、脸上破灭的感觉,然后再开始播放音乐。”

面对“奥思多”课堂的一切,我不由想起我们的幼儿园。有时我们让孩子坐在小椅子上,一遍又一遍地静听或齐唱,尽管一些人早已心不在焉,也要“坚持”下去。在有乐器加入的音乐活动中,我们有时又会事先把小乐器放在幼儿的椅子下面。只有当教师发出指令时,他们才能拿起来,而且拿着就要遵照教师的要求演奏。如果活动中幼儿没有按我们预想的步骤去做,不少老师也是想方设法要把他们“拉”回来。相比之下,培特老师对幼儿需求的关注、理解和尊重太值得学习了。

在“奥思多”音乐活动中,无论是集体舞动作的创编者,还是声音训练的“小老师”,都不由教师指认,而是大家轮流担当。这种做法避免了教师的高控制,尊重了每位幼儿参与活动、进行创造和表现的平等权利。

培特老师的教学不仅内涵丰富、专业水准高,而且非常“人文”。无论我们怎样表达对音乐的理解,也不用担心会被否定;无论我们的舞蹈动作多么稚拙,也能得到鼓励;用音乐表现某个主题时,我们甚至拥有百分之百的决策和指挥权。在这种时时被信任、处处受尊重的氛围里学习,谁能不感到快乐与自豪?

“抢椅子”在中国可以说是司空见惯的“老游戏”,没什么新奇。但做这个游戏时,培特老师说:“如果一个孩子没有抢到椅子需要出局,就由他拿走一把椅子,然后开始下一轮的游戏。因为这个孩子此时会有失落感,请他拿走椅子,可以让他在心理上得到一点儿平衡。”连这种“小事”也首先考虑到孩子的感受,实在令人钦佩。

培训中,培特老师常向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想一想,如果孩子加入这个活动,他们会怎样?”可见幼儿在他心中的地位。

其实,参加培特老师的游戏,幼儿也并不是为所欲为。他说:“当孩子用手中的乐器伤害到别人,如用鼓槌打同伴,或者故意破坏乐器,就要马上停止他使用乐器。同时要问这个孩子‘老师为什么这样做?’”另外,“奥思多”的活动中也有许多同伴间相互协商、合作的机会。孩子长大后终将融入社会,体验社会规则、学会合作,是儿童的发展需要。老师的做法正是对幼儿发展权的尊重。

培特就是这样一位处处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问题的老师。他亲自教授过数千名儿童,而且至今是一位幼儿教育的实践者。对于中国教师来讲,他的一些教育理念和策略完全可以迁移到其他领域的教学。

“教育实践是一种文化。”培特老师带给我们的不仅是音乐教育方法的提升,更是一种文化的思考。我们收获的也不仅是课程本身,更是对教育改革那份责任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