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河谷本来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美丽谷地,因为斯瓦茨和汉斯两兄弟心怀不善,“祖传的家园变成了一片沙漠,”迫使两兄弟另谋生计。)

“咱们改行当金匠好吗?”有一天,他们来到一个大城市,斯瓦茨对汉斯说,“这可是发大财的好买卖啊!咱们可以在金子里掺上好多黄铜,谁也认不出来。”

这条妙计就这样商定了。他们租来一个炼金炉,便当上了金匠。但是,有两件小事却影响了他们的生意:一是顾客对掺铜的金子瞧不上眼;二是两位兄长只要卖得点钱,就到隔壁酒馆去大喝大灌,直到把钱花光才算完事儿,照看炼金炉的活计总是推给小格拉克一个人。就这样,他们把仅有的金属都熔化完啦,也没有赚下足够的钱再去买金子。最后,只剩下一个偌大的金口杯,那是小格拉克的一位叔叔送给他的。他对杯子非常喜爱,本来说什么也是不肯割舍的,虽然,他只用那个杯子喝水、喝牛奶,没有派过别的用场。杯子的样子很奇特:把儿是两个镶嵌上去的花环,花环是用飘飘洒洒的金丝编成的,做工很精细,看起来不像金属制的,倒像是丝绸锦缎做的;花环的缕缕金丝垂下来,和做工同样精致的须髯相连在一起,勾画出一张挂满了络腮胡子的脸庞;谁也想象不出这张脸用多纯多纯的金子做的啊!它活现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又正好不偏不倚地镶在杯子的正前方;脸膛上的一双眼睛似乎在监视着四方,每当人们用杯子的时候,必然要遭到那双眼睛强烈的斜视。斯瓦茨一口咬定,有一次,他用那个杯子一连喝下满满十七杯莱茵酒,竟然看见那双眼睛直眨巴。如今,该轮到把这只杯子打成金勺啦!这一下,可把小格拉克的心呀,都快要急碎了。可是两个哥哥却只管讥笑他,把杯子扔进坩锅里,就趔趔趄趄地奔啤酒馆去啦。和往常一样,只有格拉克一个人留在家里,等着金子炼好,浇铸金条。

哥哥走了以后,格拉克低头看看柑锅里的老朋友,和他告别。老朋友蓬松的头发已经全熔化了,就剩下那个通红的鼻子和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双眼睛看上去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凶恶。“唉!遭到这样的对待,也难怪他啊!”格拉克这样想着。为了避开熔炉烤人的热气,他闷闷不乐地溜达到窗前,坐下来呼吸呼吸傍晚的清新空气。——我前面已经向你们介绍过,从这扇窗户直接往外瞭望,雄踞宝谷之上的座座山峦,特别是那金河源头的峰顶,历历呈现在眼前。这时,正是黄昏时分。格拉克坐下来凭窗眺望:只见群山嶙峋的峰顶在夕照中披上了深红透紫的霞光,一片片耀眼的火烧云在群峰之间燃烧,一闪一闪地跳跃着;比这一切更加璀璨辉煌的金河直泻而下,她那金波粼粼的水链,从一个悬崖飞到另一个绝壁,一道宽宽的彩虹煞似一座双层拱桥架在金河之上;她珠花飞溅,犹如五彩缤纷的花环,俄而迸出,倏忽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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