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中事关师生安全和幼儿园财产安全的任何事故均无小事,任何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因此把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位,必须坚持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上报制度:

1、校园内一旦发生师生的伤害事故,发现者要按幼儿园部门管理权限逐级上报,然后马上进行救治,一是通知卫生室,让卫生老师参与救治,二是病情和伤情比较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120送往医院,三是主管部门领导和幼儿园领导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出事现场,组织现场救治,一切以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为重中之重,决不可耽误救治或抢救时机,造成更大的损失。

2、校园内一旦发生火灾,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园长办公室和幼儿园领导,并启动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力量,采取一切手段进行灭火,火灾危害严重时,在场最高领导要立即决定向119报警,并下令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疏散,一切以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抢救幼儿园财产为当务之急。

3、如果幼儿园发生失盗现象,发现者要向幼儿园领导报告,由领导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检查,采取安全补救措施,如果盗窃案件正在发生,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也可拨打110报警,组织力量抓捕犯罪人员。

4、如果幼儿园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发现者要立即上报幼儿园领导,幼儿园领导接报告,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一切措施,积极组织救治,同时注意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5、以上几种事件发生后,幼儿园在积极处理的基础上,半天之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准瞒报、漏报、迟报、甚至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