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曰:刘玉二女, 父嗟无子, 终养代耕, 承欢菽水。

明朝河南汝阳刘氏一家,有两位孝女,她们的父亲名叫刘玉,生了七个女儿,可是没有儿子,家境很贫苦,靠种田为生。有一次,刘玉站在田里的土堆上面,叹息着说:“我只生女儿不生男子,使我老是这样扶着犁头,没有休息的时候。”他的话被第四、第六两个女儿听见了,很心痛年老的父亲。于是两个人立了愿,终身不嫁,也穿起了短衣天天到田里代父亲去耕种,以博老父的欢心。等到父母先后去世以后,没有能力去安葬,她们就把住屋改做了坟,并且天天早晚像父母生前一样地问安。

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督学副使杨俊民,知府史桂芳,亲自到了她们的家里去问候她们,这时候两位孝女都已六十多岁了。

【注释】①承欢菽(shū)水:承欢,侍奉父母使其欢喜。菽水,豆和水,指普通饮食。意思是指奉养父母,使父母欢乐。

仁慈

仁爱慈悲,心之生机,此心愈真,福泽愈深。

若无此心,势必残刻,纵有宿福,折尽受厄。

不杀生

凡属动物,皆有知觉,贪生怕死,唯命是惜。

若戏顽杀,及杀而食,现生后世,决定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