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质检总局公布毛绒玩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据悉,2013年第四季度,抽查了江苏、浙江、山东、安徽、广东等5个省42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毛绒玩具产品。依据《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 6675-2003、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毛绒玩具产品的正常使用的机械物理性能、可预见合理滥用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元素限量、标识与说明等5 大类7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小零件,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毛绒玩具材质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安全警示的字体、字号,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等项目。

质检总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