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收费合理。面向大众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普惠性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当地相应类别公办幼儿园;财务管理规范,无乱收费现象。

5、行为规范。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幼儿园章程,有健全的行政管理、安全卫生保健、教育教学等规章制度。严格按要求控制班额;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园务管理规范。近三年无违规办园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质量较高。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无“小学化”倾向;建立了良好的家园共育机制,家长、社会对幼儿园的认可满意度较高,社会评价良好。

二、认定程序

1、幼儿园申请。具备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县(市)区认定。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布局规划要求,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并将认定结果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

3、市级抽评。市教育局要对各县(市)区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抽评,市级抽评结果与县(市)区认定结果不一致的,以市级评定结果为准。

4、公示公告。市级抽评后,由各县(市)区通过官方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公示期10天,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等,并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

5、上报备案。市教育局、财政局将各县(市)区最后公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分县(市)区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资金分配及奖补办法

奖补资金的分配比例及数额,按在园幼儿数量及等级进行核算,然后市教育局将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黑龙江省乡镇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黑教基【2011】77号)中的幼儿园玩教具配备基本标准组织幼儿园按奖补金额上报所需玩教具采购清单,由各区进行汇总上报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再由市财政局进行统一采购玩教具发放到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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