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孩子对于“公平”的理解都不一样,如何让孩子学会什么叫做“公平”?曾经有人做过一个实验,给一些孩子分发糖果,每个孩子得到的糖果数量都不一样,当自己得到较多苹果、而其他孩子得到较少糖果时,会拒绝接受大人多给的糖果,这就是所谓的“不公平厌恶”

不公平厌恶”是一个心理学专有名词,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于自己得到的较少而产生厌恶情绪,即Disadvantageous-Inequity Aversion,简称DI。另一种是对于自己得到的较多而产生厌恶情绪,即Advantageous-Inequity Aversion,简称AI。

12个月大就有“公平概念”

早在2003年,美国心理学家莎拉•布洛斯南(Sarah Brosnan)和弗兰斯•迪瓦尔(Frans de Waal)就从实验中发现,小孩自12个月大起就有“公平”的概念,“因为自己得到的较少而产生厌恶情绪”更是所有人类,甚至猴子、猩猩、老鼠等动物共同的天性。 但是,“因为自己得到的较多而产生厌恶情绪”则是社会化的结果。

美国心理学家彼得•布莱克(Peter Blake)、凯萨琳•麦考利夫(Katherine McAuliffe)、菲利克斯•沃纳肯(Felix Warneken)等人本月发表大型研究,对来自七个国家、共900个4到15岁的孩子进行实验,发现孩子们在自己得到较少糖果时,都会坚持公平塬则、拒绝接受;但是在自己得到较多时是否仍然坚持公平、拒绝接受较多的糖果,则和孩子生长的大环境密切相关。

实验发现,年龄越大的孩子,越倾向拒绝自己得到较多的糖果。来自较先进、已开发国家的孩子,多半倾向拒绝接受自己得到较多的糖果。来自较落后、开发中或未开发国家的孩子,则多半会开心接受自己得到较多的糖果。

拒绝多拿 并非天性而是社会化

美国经济行为学家乔治•洛温斯坦(George Loewenstein)分析指出,孩子的行为其实与人类对“社会地位”的重视有很大关係。孩子拒绝自己得到较少的糖果,这种反应不只是厌恶不公平,更是一种对于自己在小伙伴中的“社会地位”受到威胁的本能反应,这是天性。

但拒绝自己得到较多的糖果,这就不是天性,而是经过社会化之后,坚持塬则的表现,这就叫做“文明”。

从赋税到司法制度,公平塬则在先进国家中是稳定社会的重要因素,因此先进社会更强调公平的价值,坚持塬则的人会得到尊敬,坚持塬则的孩子会得到夸奖,学会这些塬则的孩子们,在在自己得到较多糖果时便会拒绝接受,因为他们认为“塬则”比“糖果”更有价值,坚持塬则比拿到更多糖果更能巩固自己在小伙伴之间的“社会地位”。

布莱克等学者也指出,孩子对自己得到较多的厌恶感,只有在特定社会环境下才会产生。

“公平塬则”无疑是可以教育的,实验过后,更大的问题是,我们要如何为孩子营造一个能让他们学会“公平”的大环境?在现代社会中,教养子女或许已经不是关起门来的家务事,为孩子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社会,也是为人父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