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风光有山青、水秀、洞奇、石美“四胜”之誉。从桂林至阳朔的83公里漓江河段,是漓江精华,还有“深潭、险滩、流泉、飞瀑”的佳景,是岩溶地形发育典型、丰富和集中地带,集中了桂林山水的精华,令人有“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之感。

1982年11月“桂林漓江风景区” 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要求重点保护。1991年12月漓江风景区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名单中名列第二。1996年 11月漓江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13条江河之一。1997年4月,桂林—阳朔航线被广西交通厅评为“广西水路运输文明航线”。1998年5月,桂林--阳朔旅游航线获自治区“广西水路运输文明航线”。1998年7月被确定为首批“全国文明风景区旅游区示范点”。1998年12月,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桂林至阳朔航线为“广西文明航线”。2000年12月交通部授予桂林—阳朔航线为部级“文明航线”;授予磨盘山码头部级“一级文明客运站”,授予竹江码头部级“三级文明客运站”。漓江游览景区由国家旅游局评定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点”。2001年1月被誉为“黄金水道”的漓江航线,被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水路客运旅游管理委员会评定为“部级文明航线”。2002年4月以桂林市交通局为管理主体的漓江旅游管理一举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OHSASI8001职业健康安全三项国际管理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