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间,孕妇体内发生一系列变化,旧病一般都会加重。

心脏病:血容量于妊娠第6-10周开始增加,第32-34周达最高峰,较未妊娠时增长30%-50%。血容量增加必然加重心血管系统的负担。妊娠晚期,子宫明显增大,致横隔抬高,心脏呈横位,血管屈曲,右心室压力升高等,以上变化也加重了心脏的负担。在正常情况下,心脏通过代偿可以承受这种改变,但若孕妇已患有心脏病,心脏功能减退时,额外负担可能造成心脏功能的进一步减退。

高血压:妊娠时,流入子宫和各器官的血流量增加。心脏通过增加心率和搏出量,来满足机体的需要,心排出量渐渐增加30%~50%,增加了血管的压力,如果孕前就有高血压病,必然会加重病情。

糖尿病:妊娠期间胎盘产生大量抵抗胰岛素的激素,人体对胰岛素的需求量明显增加,故患有糖尿病的孕妇在妊娠期间病情会加重。平日血糖正常的孕妇也可能在妊娠期间发生糖尿病,产后5~13年,40%~60%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可发展成真正的糖尿病。

肝病:孕妈妈肝脏负担加重。妊娠期新陈代谢旺盛,营养物质消耗多;胎儿的代谢和解毒作用要依靠母体肝脏来完成;孕期内分泌变化所产生的大量性激素,如雌激素需在肝内代谢和灭活;分娩时的疲劳、出血、手术和麻醉等均会加重肝脏的负担。如有肝脏疾病,使原有肝损害进一步加重,就会促使肝脏病情恶化。

肾病:妊娠后,肾脏的工作量增加了50%~65%,患肾炎的孕妇会因妊娠而引起肾功能进一步受损。

贫血:血容量由血浆与红细胞组成,虽然在妊娠期红细胞量不断增加,至足月时增长18%以上,但血浆量却增长50%左右,比红细胞增加的量多,因此,红细胞数及血红蛋白的浓度均因稀释而相对减少,形成“生理性贫血”。如果女性在怀孕前就患有贫血,加上有宝宝来分享大量的营养,贫血会变得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