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我国将采取措施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纲要指出,完善婴幼儿食品、用品的国家标准、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生产销售和游乐设施运营的监管。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还提出,建立0―6岁残疾儿童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按规定给予补贴。到2020年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将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提出未来十年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并逐步增加;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 96%以上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