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兆流产,是指在流产前表现出来的一些迹象,即流产先兆。主要发生在孕妇妊娠28周以前,表现为阴道少量流血,并伴有腰酸、小腹坠胀等症状。

先兆症状若发生在妊娠12周以前,医学上就称为“早期先兆流产”;若发生在12周以后、28周以前,则称为“晚期先兆流产”。前者较为常见。如果孕妇在出现这些先兆时,能及时发现,并对其进行保胎处理,腹中的胎儿还是有可能保住的。

引起先兆流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较多的情况是因孕妇太劳累,还有就是不适当的性生活。较少见的其他情况还有:子宫发育畸形或合并肌瘤;内分泌功能异常即黄体功能不足;受精卵本身存在缺陷等。当然孕妇在早孕期患急性感染性疾病、高热或细菌毒素和病毒,均可使胚胎、胎儿受损;严重的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低下等均易发生流产;还有些目前还不明了的免疫性因素。

发生先兆流产的原因不同,对策也不同,因此不能盲目保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