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二:

选择目标抢。一般发生在寻问数人后还得不到满意答复时,于是选择一个比较容易对付的目标动手抢。

   表现三:

边商量边抢。由于大班幼儿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和言语水平的提高,这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表现开始增加。例如一个幼儿想要另一个幼儿汽车上的丝带,于是,就先拽住丝带的一头,然后再与之商量,如果不给就这样相持下去,直到成人干涉或“强者为胜”。

以上表现都与幼儿的心理发展有关。大班幼儿自我意识加强,道德观念逐渐形成,能够按照规则约束自己的行为,注意妥善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行为更具有目的性,但由于自控能力差,还没有完全将规则内化为自己内在的要求而形成一种习惯。当需要与道德规范相矛盾时,往往注重需要而忽视道德规范,选择不当的方法。此时,单纯的制止和批评是无效的,教师应交给幼儿交往技巧和行为规范,培养自我控制能力,才有益于幼儿社会性的发展,杜绝“抢东西”现象的发生。

 因此,在教学中我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让幼儿学会实现诺言,以增强别人对自己的信任。

大班幼儿非常清楚玩具轮流玩的规则,但心中又存在着一点顾虑:给出去的玩具往往回不来了。因此影响幼儿遵守行为规范,进而引起行为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让幼儿学会实现自己的诺言,增强别人对自己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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