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教师比喻为“演员”,有人把教师比喻为“导演”,也有人把教师比喻为“编剧”。当人们意识到单一的演艺角色,不能代表教师的形象时,于是又有人说:教师=“演员”+“导演”+“编剧”。乍看起来,这些比喻颇有艺术色彩,也有一定道理。稍加分析就会发现,这些比喻既有悖于新的课程理念,也不符合教学活动与人的发展的客观规律。

教师是“编剧”吗

将教师形象地比喻为编剧,主要是指教师要进行教学设计。有人甚至将教学设计和编剧创作的剧情作了一个对比:复习导入(序幕)—传授新知(情节发展)—课堂讨论(剧情高潮)—概括总结(结局)。乍看起来,教学设计和编剧艺术有某种相通之处。的确,教学设计是一门艺术。然而,教学设计的艺术与编剧的艺术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编剧的目的是追求剧情达到的效果,为了剧情的效果,规范着各种角色在故事情节中的行为。教师的职责是追求学生发展的教学效果,为了学生的发展,可以在课堂上改变原来的设计,使教学环节发生变化,甚至是始料不及的变化。

一位教师在执教鲁迅小说《祝福》时,原设计以“祥林嫂之死谁是凶手”为题,让学生回答:鲁四老爷不是凶手,四婶不是凶手,柳妈不是凶手……最后得出“封建礼教是真正凶手”的结论。然而,第一个学生站起来就说“祥林嫂是自杀的,不存在凶手问题”。按照“教学设计是编剧”的说法,教师就会把答案说出来,以便学生掌握“知识”,或者换一个学生发言,说不出来,再换一个学生……而这位具有新课程理念的教师,却请那位学生走上讲台,摆事实,讲道理。让其他学生发表不同意见,展开讨论。学生们在交流中思考,在思考中争辩,在争辩中得出结论,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如果按照教师预先设计的“剧本”进行教学,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可见,编剧的创作和教师的教学设计是不能划等号的。编剧创作的作品,是在演出之前定稿的。教师的教学设计只是一个“素材”,在教学过程中才能进行真正的创作,而且是和学生一起集体创作。不能定稿,也无法定稿。“教师是编剧”这种说法,似乎用于“应试”教育下的教学设计比较贴切。教师拿着设计好的“剧本”--教案,在课堂上亦步亦趋地按招教案上的设计进行。一节课提问几个问题,几个学生回答;讲解几个问题,需要多少时间;出几道练习题,布置几题作业……学生被“设计”地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学生的潜能被压抑了,学生的个性被束缚了。这就是那种“教师=编剧”带来的“教学效果”,以及那种”教学效果”留给我们的深沉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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