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疗措施

1. 轻症药疹

首先要停用一切可疑的致敏药物及与其结构近似的药物。停用致敏药物后, 轻症病例的皮疹多迅速消退, 必要时可口服抗组织胺药、维生素C等。症状重者可口服泼尼松, 皮疹消退后减量以至停药。外用药一般可给炉甘石洗剂, 轻症也可不用。固定性药疹有糜烂及渗液时,可用3%硼酸溶液或生理盐水持续湿敷患处, 一日2~3次, 每次30~60 min,不湿敷时可外用40%氧化锌油, 一般可迅速治愈。

2. 重症药疹

重症药疹如表皮坏死松解型、 剥脱性皮炎型及重症多形性红斑型药疹, 其皮肤症状重, 并多合并有高热、 肝脏和肾脏损害, 死亡率高, 需及时抢救,其措施要点为:

① 尽早足量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 以控制病情, 一般可给氢化可的松静滴;

② 预防感染, 必要时给抗生素;

③ 支持疗法, 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平衡, 蛋白质摄入量不足时, 可小量输血等;

④ 积极发现和处理心、 肾、 肝、 肺等重要器官病变;

⑤ 若致病药物为重金属, 应使用二巯丙醇(BAL)或二巯丁二酸钠,以促进药物排出;

⑥ 加强眼及口腔护理;

⑦ 调整室温, 不可过冷过热, 室内应加强消毒;

⑧ 用药中注意避免新的过敏;

⑨ 根据病情需要, 可用中医中药辅助治疗;

⑩ 外用药则根据皮肤病变特点对症处理。

(二)预防

药疹是医源性疾病, 可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以减少其发生。

1. 主要预防措施

① 临床用药应针对性强, 力求简单, 切勿滥用药物;

② 用药前应询问患者是否有过敏性体质、 有否药物过敏史, 避免使用过去曾过敏的药物或与其结构相似的药物;

③ 谨慎对待皮试: 在使用青霉类抗菌素或破伤风抗毒素时, 必须按规定做皮肤过敏试验, 阴性时方可使用, 皮试时一定设有对照, 皮试场所应备急救药物;

④ 用药过程中如出现皮疹, 应注意药疹的可能, 一旦确诊应立即停用可疑药物;

⑤ 致敏药物确认后, 向患者交待清楚, 以后避免再用该药物或含有该药的复方药物, 并应将可疑致敏药物记录于患者的病历或医疗手册的首页;

⑥ 注意药物间的交叉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