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永通 宜城民 韦庆植 赵太 李信 谢氏 王珍 王会师 解奉先 童安玗 刘自然 李明府 刘钥匙 上公 施汴 公乘通 僧审言

竹永通

隋并州盂县竹永通,曾贷寺家粟六十石,年久不还。索之,云:“还讫。”遂于佛堂誓言云:“若实未还,当与寺家作牛。”此人死后,寺家生一黄犊,足有白文,后渐分明,乃是竹永通字。乡人渐知,观者日数千。此家已知,遂用粟百石,于寺赎牛,别立一屋,事之如生。仍为造像写经,月余遂死。(出《异录》)

隋朝时并州盂县有个叫竹永通的人,曾经向寺院里借了六十石粮食,许多年了不还给寺院。后来寺院向他讨粮,他却说已经偿还了。于是就在佛堂前发誓说:“我如果当真没有偿还,那么,我来生当给寺院做牛。”这个人死了以后,寺院里的一头母牛就生下了一头小牛犊。这头小牛犊的脚上有白色的花文,后来渐渐看清楚了,原来却是“竹永通”三个字。这件事渐渐地被乡里的人知道了,每天都有好几千人来观看这头小牛犊。竹永通家里的人也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就用一百石粮食把这头牛犊买了回来,另外盖了一间房子,就象竹永通活着一样,精心地喂养着这牛犊。又造佛像,写经文,给竹永通祈祷免罪。结果一个多月后,这头牛犊就死了。

宜城民

隋大业八年,宜州城东南里民姓皇甫,其家兄弟四人,大兄小弟,并皆勤事生业。其第二弟名迁,交游恶友,不事生活。母尝取钱,欲令市买,且置床上。母向舍后,迁从外来,入堂不见人,便偷钱去。母还,觅钱不得,遂勘合家良贱,并云不知。母怒,悉加鞭捶,大小皆怨。至后年迁亡,其家猪生一狘子,八月社至,卖与远村社家,遂托梦于妇曰:“我是汝夫,为盗取婆钱,枉及合家,浪受楚拷。今我作猪来偿债,将卖与社家,缚我欲杀。汝是我妇,何忍不语男女赎我。”妇初梦,忽寤,仍未信之。复眠,其梦如初,因起报姑。姑曰:“吾梦亦如之。”迟明,令兄赍钱诣社官,收赎之,后二年方死。长安弘法寺静琳师,是迁之邻里,亲见其猪,尝话其事焉。(出《法苑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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