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全园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加强园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并结合我园实际,特与党员个人签定如下责任书。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认真学习、贯彻、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修订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恩施市教师行为《十不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的模范。

3、党员必须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

4、党员必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党员职责,模范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同不良倾向和歪风邪气作斗争;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非法宗教活动和“法轮功”邪教组织。

5、党员必须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员活动,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一年撰写二篇心得体会。积极按时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在各项集体活动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党员必须积极主动承担党支部和幼儿园分配的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做到无工作失误和责任事故发生。

7、党员必须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于幼儿园民主制度建设,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立足本职,放眼幼儿园发展,为幼儿园的发展建言献策。认真做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不断提升自我形象。

8、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向支部反映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的情况和合理的要求,多做有利于集体和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好人好事;廉洁自律。

9、做到“三个带头”:即幼儿园提倡的事情带头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带头执行、园里的不良行为带头制止。

10、按规定的时间按时交纳党费。

11、积极参加幼儿园争创文明单位的各项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而努力。

12、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践行动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模范行为争当名符其实的优秀共产党员。

                               党支部签字(盖章): 党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