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谈到的弱智儿童的行为是指弱智儿童身上可以观察到的举止、动作,是可以具体的描述的状况。例如穿衣服、吃饭、写字、说话、打架等,相反不能做具体的描述的如愤怒、快乐、懒惰、自我情绪的低落等都不属于习得与矫正行为的范畴。举个例子说吧如我们班里的黄雯欣发脾气在教室里乱跑,大声的叫偶尔也袭击他人,或者使劲的咬自己的手有甚至能咬出血来。发脾气一词实在是含糊不清,他不能把这个学生的具体情况描述出来,还有像“情绪激动”、“具攻击性”、“具破坏性”等都属于含糊的词语,叫不能作为习得与矫正的行为。因此,我们探讨的只是弱智儿童在生活之间中可以被观察到的,能用来具体描述的具体行为。

一、 弱智儿童行为的习得及所需的帮助一般情况下,正常儿童的行为在社会生活的潜移默化中就能习得基本的社会生活行为。

像吃饭、喝水等,并不需要专门的系统的训练,但是这些行为也是通过艰苦的学习而得到的。可以这么说,一个初生的婴儿及不会走路也不会说话,更不会写字,这些技能都是通过后天的学习而得来的。搭乘公共汽车,吃饭穿衣等种种行为使人们从日常生活经验中学习得来的。行为与环境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正是因为弱智儿童对环境的注意力弱,学习困难以及弱智自身生活条件差等许多综合的原因,才使弱智儿童的行为具有明显的适应障碍。弱智儿童行为的习得需要系统的学习和必要的帮助,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做了一个特定的行为后,周围的环境就会做出反应。当你向某一个人微笑时,那个人也会向你微笑;当你按动电灯开关房间的灯就会亮起来;当你吃了饭喝了水肚子饿口渴的感觉就会消失等。周围环境的这种反应如果能使行为人产生愉快地感觉,那么行为人就会重复这一行为,以便可以再一次获得那种愉快的感觉。弱智儿童尽管在生理年龄上显得成熟,可是他们的心理年龄总是处在儿童期。因此帮助他们习得行为必须充分让他们在行为习得的学习过程中得到一种得愉快感。黄雯欣是个自闭症儿童,有一天到校后见到老师,忽然说“老师,我来了。”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老师非常激动,高兴的拥抱了她。然后摸着她的头夸奖她。她显得很高兴,她也喜欢被老师拥抱,老师夸奖的感觉。于是,在以后在到教室看见老师的时候就会说老师我来了,接着老师引导她见到老师要问老师好,并立即教她,再往后老师只要提醒她就会问老师早,每一次老师都给予肯定,她慢慢的有时就能自己问老师好了。那是因为她做的对的时候得到了老师的夸奖,她喜欢被人夸奖的感觉。对于一个行为产生的反应,我们简洁的称谓后果,如果这个后果影响行为的将来再一次出现这种行为就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而这种后果就是这一行为的强化物。弱智儿童在行为习得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充分的利用强化作用,使弱智儿童不断的形成新的良好的行为。我们班的学生刚开始都不会写字,连笔都拿不住,我就利用画画,叫他们在纸上黑板上涂画,首先学习拿笔、运笔,即使是教他们随意的涂画,他们也不想干。于是我就利用糖果、表扬、发红花、五星等强化物,帮助他们形成涂画的行为,然后然他们逐渐的涂画规范慢慢的同学们都能拿笔开始写字了。其实在弱智儿童行为习地过程中许多人和物都在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强化物。他们的这些行为都是在不断地得到了强化物的强化。学生学会了语言可以与人交流,学会了识字就可以读儿歌,就会得到别人的表扬,只是这些日常强化物在弱智儿童行为习得的过程中老师要有意识的,有组织的强加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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