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项目推动下,各地幼儿园的教研工作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实践中存在一些误区。笔者认为,出现这些误区的根本原因在于大家对园本教研的本质、内涵等问题认识不清。所以在此我们有必要加以重申。

一、园本教研是应用研究,它生产的多是程序性知识

众所周知,园本教研的基本要义是:研究的问题来自本园的实践;教师是研究的主体;研究的目的在于把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以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在实践中,有些幼儿园有偏离这个要义的倾向,其根本原因在于对园本教研的目的把握不准。

如果按研究的目的来分,教育研究一般可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的目的在于建立、扩充理论,或建立通则。如,“3~5岁幼儿口语发展特点的研究”等。旨在揭示事物发展的本质特征和一般规律,然后把它们充实到人类的公共知识库中。而应用研究的目的在于了解通则在具体情境中的应用,或为达到具体的、预定的目标确定所采用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它是把理论应用于实践的研究,是用已有理论解决实践中的问题的研究。“活动区指导的有效策略研究”等都属于应用研究。

园本教研应当属于应用研究。其目标很明确,即在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及其他学科理论的指导下,解决幼儿园自身面临的实践中的问题。它是将教育理论转化为教育实践的桥梁。园本教研的落脚点是找出具体做法,其产物多是程序性知识(是一套办事的操作步骤,是关于“怎么办”的知识)。研究的路径是:教育理论或思想→教育原则→教育方法→具体做法。

比如,“尊重儿童”是教育的一条基本原则,支配这条原则的是“每个教育对象都有自己的人格尊严”的教育思想,在教育原则指导下的教育方法包括:尊重儿童的人格,尊重儿童的能力,尊重儿童的兴趣和需要等。对于如何“尊重儿童的人格”,我们在实践中有这样一些具体做法:不斥责、羞辱儿童,不当着儿童的面向家长告状,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幼儿,等等。教师只有掌握了具体做法,才能把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原则落实到实践中,理论才能转化成实践,否则许多教育理论、思想、观念等都只能以公共知识和理论性的形式存在,而无法转化成个人知识(或曰实践性知识)。帮助教师把抽象的教育理论转化为具体的教育实践,是园本教研的使命。在实践中,我们看到有些幼儿园受某种思想的支配,喜欢研究一些教育原则层面的问题,比如,“幼儿园环境创设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事实上,这个问题的答案早已存在于各类学前教育学的书籍中,学前教育学告诉我们环境创设应遵循“安全卫生性、年龄适宜性、富有美感性、互动有效性”等原则,而探索各个原则下的具体做法则可以成为园本教研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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