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语交际是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重要内容,正确把握口语交际的目标和内容,研究口语交际的教学方法,对贯彻落实《语文标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意义重大。

一、 关于口语交际的目标和内容

过去有的大纲是将“听”和“说”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分成两个系列,《语文标准》中将这两个系列合在一起,改成了口语交际,这绝不是一个名称变换的问题。关于口语交际的认识有一个变化过程。过去习惯把“听”“说”分开,采用“听说读写”四条线并行的提法。在2000年公布的试验修订版大纲中,虽然根据现代社会口语交际能力日益重要的认识,已将“听”和“说”合成口语交际,但在表述时仍是将听和说分开。在《语文标准》中,关于口语交际的理念更为明确了,这就是“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应在具体的口语交际情境中,培养学生倾听、表达和应对的能力,使学生具有文明和谐地进行人际交流的素养。”这一理念贯穿于关于口语交际目标的表述和教学建议之中。

《语文标准》明确地提出了义务教育阶段口语交际的总目标:使学生“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并按九年一贯的思路,整体设计,分四个学段提出了阶段目标。这些目标,从现代社会对未来公民素质的要求出发,着眼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对口语交际教学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对于口语交际的课程目标应注意到如下一些特点:

1. 前瞻性。作为课程目标五个方面之一的口语交际目标,充分体现了课程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思想。如“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积极参与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努力用语言去打动他人”,“尊重对方,理解对方”,“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能就适当的话题作即席讲话和有准备的主题演讲,有自己的观点,有一定的说明力”等目标,都体现了现代社会对未来公民素质的要求。《语文标准》要求在口语交际教学中实现这些目标,实际上就是着眼于学生的明天,为学生的将来着想。

2. 三维设计,整体提高。口语交际的教学目标,整合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过程和方法”、“知识和能力”三个维度的要求,三个方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既然是交际活动,双方在应对中的情感态度就非常重要,表现为人际交往的文明态度和语言修养,如自信心、勇气、诚恳、尊重对方、有主见、谈吐文雅等。《语文标准》的口语交际交际目标,第一学段要求“有表达的自信心”,“与别人交谈,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第二学段要求“在交谈中能认真倾听,并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人请教,就不同意见与人商讨”,第三学段要求“与人交流能尊重、理解对方”,“在交际中注意语言美,抵制不文明的语言”,第四学段要求“能注意对象和场合,学习文明得体地进行交流”,都体现了情感态度方面的导向。口语交际还重在参与交际过程,第一学段目标“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第三学段目标“乐于参加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第四学段“课堂内外讨论问题,能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分别体现了这样的要求。只有在以上的前提下,《语文标准》关于口语交际的技能要求,才有了意义。课程目标将多方面的要求整合交融,为的是真正培养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提高人格素养和生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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