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妊娠特有的疾病,它的最严重阶段称为“子痫”。它是严重危害孕妇和胎儿生命安全和健康的一种疾病。子痫常在妊娠期或分娩时发生,偶尔也发生在产后24小时之内。如不及时治疗,就会危及母婴的生命,它会导致孕妇肾、肝、心脏及子宫胎盘血管的损害,结果引起胎儿生长迟缓,死胎,早产,胎儿、新生儿窒息,孕妇也易发生胎盘早剥、颅内出血、肝肾功能衰竭。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由轻度向重度逐渐发展的,如能早期发现,早期治疗,便能控制病情的发展。

哪些情况下容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任呢?(1)年轻初产妇及高龄初产妇;(2)体型矮胖者;(3)发病时间一般是在孕20周以后,尤其在32周后最为多见;(4)营养不良,特别是伴有严重贫血者较易得病;(5)有原发性高血压、慢性肾炎、妊娠合并糖尿病者,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发病率较高,且病情可能更为复杂;(6)双胎、羊水过多、葡萄胎的孕妇,此病发病率较高;(7)冬季、初春寒冷季节和气压升高的情况下易于发病。对有以上情况的孕妇,需要注意此次怀孕可能会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具有三大特征:水肿、高血压和蛋白尿。这三大特征中除水肿外,其余两项孕妇自己难以察觉,必须依靠定期的产前检查才能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当孕妇发现下肢水肿,卧床休息6~8小时浮肿仍未消退时,就是不正常;有些孕妇浮肿并不明显,但体重于1周之内明显增加,也需要引起重视,因为可能是“隐性水肿”。

因本病病因不明,虽有不少治疗方法可以取得缓解,但难以根治。疾病早期,应多休息,辅以少量药物,可获得较好疗效。当病情加重时,应遵医嘱住院治疗,镇静、降压、解痉、利尿以防止子痫发生,并须适时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