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胎宝宝,孕妈妈不仅要给他一个舒适的环境,供给他营养,还要作出伟大的“牺牲”——五官的变化,这些变化会对孕妈妈的眼耳鼻等感觉器官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带来一些似是而非的“病症”。

眼角膜水肿

孕妇因黄体素分泌量增加及电解质的不平衡,容易引起角膜及水晶体内水分增加,形成角膜轻度水肿,其眼角膜的厚度平均可增加约3%,而且越到怀孕末期越明显。由于角膜水肿,敏感度将有所降低,常影响角膜反射及其保护眼球的功能。

对策:一般在产后6-8周便会恢复正常。

屈光不正

眼角膜的弧度在妊娠期间会变得较陡,产生轻度屈光不正现象,这种情况在怀孕末期更加明显。其结果可导致远视及睫状肌调节能力减弱,看近物模糊,就是其中的一种情形。如果原本近视的话,此时眼睛的近视度数则会增加。

对策:这种异常现象也多在产后5-6周恢复正常。所以,此时孕妈妈出现远视或近视度加深情况,先不必配换眼镜,可在分娩1个多月后再验配,这样度数才相对准确。

干眼症

妊娠末期,大约80%的孕妇泪液分泌量会减少,怀孕期间受激素分泌的影响,泪液膜的均匀分布遭到破坏。泪液膜量的减少及质的不稳定,很容易造成干眼症现象。

对策:孕妈妈们应注意孕期的卫生保健,合理营养,多摄入对眼睛有益的维生素A、C等营养素。

听力变化

怀孕后,孕妈妈肌体的细胞内外液中雌激素浓度差异较大,引起渗透压改变,导致内耳水钠潴留,进而可影响听力。有研究显示,从怀孕早期开始,孕妇的低频区听力(125-500赫兹)即有所下降,并在孕期的中、晚期继续加重。

对策:产后3-6个月会恢复正常。

血管舒张性鼻炎

怀孕后,体内雌激素水平增高,引起鼻黏膜的超敏反应,可导致小血管扩张、组织水肿,腺体分泌旺盛,出现鼻塞、打喷嚏、流涕等症状,这种“妊娠期鼻炎”可在约20%的孕妈妈身上发生,怀孕后3个月更为明显。一旦分娩,致病因素消除后,鼻炎会随之痊愈,不留后遗症。

对策:对“妊娠期鼻炎”尚无十分有效的预防措施,但可通过适当的治疗减轻症状。

口腔改变

可出现牙齿松动,出现龋齿,齿龈充血、水肿、增厚和刷牙时牙龈出血等症状,一些孕妈妈还会发生唾液增多和流涎等现象,但这些改变都会随着妊娠的终结而恢复。

对策:孕期应特别注意口腔的清洁卫生,因为口腔感染会殃及胎儿和自身的健康,造成种种危害,不利于优生优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