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人业之流,各有利害。夫清节之业,著于仪容,发於德行,未用而彰,其道顺而有化。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进;既达也,为上下之所敬。其功足以激浊扬清,师范僚友。其为业也,无弊而常显,故为世之所贵。

人才为官从政的不同类型,各有各的利弊得失。清节家,突出的表现在于其言行举止,成功在于其高尚的品德,未经任用就已展露才才华,其施政的方法顺畅而能教育同化他人。这种人在未显贵之时,为众人所乐于推荐;有了地位之后,为其上层领导及下属所尊敬。其功业足以激浊扬清,为同僚亲友的楷模典范。这种人为官从政,无任何弊端而只有利显现,因此被世人所尊崇。

法家之业,本于制度,待乎成功而效。其道前苦而後治,严而为众。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忌;已试也,为上下之所惮。其功足以立法成治。其弊也,为群枉之所雠(chóu)。其为业也,有敝而不常用,故功大而不终。

法家为官从政,其主要工作是建立法规和制度,等到法规和制度建成实施后才能收到成效。施政之初坚辛(因百姓不能适应)而最终国兴家旺、社会稳定,对百姓管制严厉。所以这种人在未掌权之前,容易遭到百姓的忌恨;为官从政后,(因执法严厉)为其上层领导及下属所惧怕。其功业足以建立法制治理国家;其不利之处,被不法之人所仇视或陷害。这种人为官从政,因其存在的弊端(执法太严得罪权贵)而不会经常被重用,因此功勋卓著却往往不得善终。

术家之业,出於聪思,待於谋得而章。其道先微而後著,精而且玄。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不识。其用也,为明主之所珍。其功足以运筹通变。其退也,藏於隐微。其为业也,奇而希用,故或沉微而不章。

术家为官从政,主要靠聪明才智,等到所献的计谋实施见效后才被人所知。其施政的措施开始时几乎看不到结果而最终会显现壮观,精微而且玄妙。这种人在未被发掘时,普通人都不知道其奇特之处;受到赏识重用,必定为开明的君主所珍惜。其功业足以运筹帷幄、随机应变而建功立业;功成身退后,隐藏于几乎无人知的地方。这种人为官从政,有神奇的谋略而很少人懂得重用,因此常被埋没而不为世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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