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乐趣,并通过启发,不断促使学生思考,砖研,能动地尝试和实践

只过分的强调“勤学苦练”;教学基于并局限于教师的传授和教导

中文的“乐”字有两层涵义:音乐与快乐,尽管包问一个字有两种不同的念音。按字义渊源学考据:这个吉宁手剪足“材,上方两侧的“么”系指丝(弦),即:意为在一坑木上张着弦,从而在这乐器上奏出音乐,使人说乐。这雄辩的说明:在中国古人心目中,音乐是和欢乐并列在一起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正统的孔教和否定人性的封建禁欲主义支配下,(音)乐的这一层附带的含义日益淡薄。《乐记》中并不否定“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代目》).可是,封建的礼乐观决定了引向极端的历史发展:片面强调和利用音乐的教育功能,而竭力节制音乐的娱乐功能,尽管大多数的帝王、公候和富贵人士,事实上自己耽溺于声色享乐之中难以已拔。不少人往往只知道或只强调“寓教于乐”,而认识不到在这同时也有“寓乐于教”的必要性。只知道刺股和囊萤积雪,并以此去教导和要求学生,而不懂得去诱发学生对音乐学习本身的兴趣和乐趣,那就难以成为一名真正的奥尔夫音乐教师。古今中外,不论专业或民间的音乐教育,往往只知道或习惯于全面地口传心授、一味模仿式的教学,而缺乏循循善诱的启发,并调动学生学习的能动性、自发性和创造性。这种通病并非短期内即能治愈的。尤其是音乐教学,不是单凭“勤学苦练”,或只通过知识传授和技能操练,即可被掌握的。要在音乐艺术王国中登堂入室,绝不可能单凭“苦练”这条通道。勤奋和练习,是必备的素质和前提,但不一定是学成的保证。勤奋是中国人(包括孩子们)优秀的品质和传统的习性,这种精神和学习态度应当继承并发扬,但是,不讲求乐趣和效率,只知道盲目或一味地勤学苦练,则只能说明教育的无能。我们不应要求并把尤其是孩子,培养成苦行僧般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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