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期

孕3周(停经3周)以内。此时服药不必为生畸形儿担忧。若无任何流产征象,一般表示药物未对胚胎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

高敏期

孕3周至8周内。此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致畸药物可产生致畸作用,但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有关症状加以判断,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

中敏期

孕8周至孕4—5个月。此时胎儿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此时是否中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后再作决定。

低敏期

孕5个月以上。胎儿各脏器基本已发育,对药物敏感性较低,用药后不常出现明显畸形,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此时服药必须十分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