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环境

□周致明

手语是聋人的语言,也是聋人,聋、健人之间交流的工具。近年来,随着浙江省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全省残疾人事业呈现良好的发展环境,学习和推广“中国手语”,也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的高度重视。在省残联的领导下,省、市手语培训机构共同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收获。截至2003年12月,全国16个省市300余名民政和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参加了“《中国手语》培训(浙江)基地”的初级培训;全省各级残联有2500人次参加了省手语培训中心组织的初、中级及专(兼)职手语翻译培训,近30所高校及社会窗口行业2万余人次参加了手语学习和培训。学习一点手语、给聋人送一分温暖的良好风尚,正在全省范围内兴起,一个营造信息和交流无障碍环境的活动正在逐步进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浙江省有90余万聋人,占全省残疾人总数的45。由于语言交流困难,广大聋人在教育、就业、求医问诊等社会生活诸方面处于不利地位。许多聋人甚至和自己的父母等亲人也无法正常沟通。所以,各级残联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学习和使用中国手语不仅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只有学会了手语才能走进聋人的生活,了解聋人,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样,残联干部从自身做起,才能带动社会窗口行业和更多的人学习和使用手语,逐步形成语言和交流无障碍环境。

二设立培训机构,制定培训措施

为了保证手语培训工作健康、稳步开展,省残联于2000年6月成立了经中国残联教就部批准的“中国手语培训(浙江)基地”,承担面向全国手语教师和手语翻译的培训任务和开展手语研究、交流工作;2001年初成立了“浙江省手语培训中心”;2001年4月召开了全省手语培训工作会议;印发了《浙江省手语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编印了以省委副书记梁平波题写书名、副省长章猛进作序的《中国手语培训初级教材》;成立了由省残联分管理事长为主任,省、市手语专家组成的省手语考级委员会。为了鼓励广大残联干部学习、掌握中国手语,为广大聋人服务,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签发了“省残联工作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的通知”。同时,省残联每年都对各市下达培训任务,并把是否完成培训任务列入市、县(市、区)级残联年度考核指标。与此同时,省残联和团省委、省学联共同举办了“手之语,爱心传递”活动。这些,为手语培训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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