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儿童读经”,就是“教儿童诵读经典”的简称。“儿童读经”的理念,包含三个重点:从教材方面说,就是读“最有价值的书”:从教法方面说,就是“先求熟读,不急求懂”;从教学对象说,则以儿童为主。

从儿童时期起给予读经,是一种合情合理的教育,而且实施起来是非常简单而有效的。但因为近代的教育观念太片面僵化了,所以一般人很难想像其合理性,不易接受这样的方式,因此必须略作理论之说明。

近代的教育观念,大体是以美国二十世纪初年的实用主义为主导,也可以说是以“儿童中心本位”为主。其施教理论的大要是“一、教材的选编要按照类化原则,也就是教材要依儿童的理解能力,按部就班,由浅到深,由易到难,他能懂的才教给他。二、教育的目标是遵循实用原则,也就是他生活上有需要的才教给他。三、教学方法要注意兴趣原则,也就是要顺应儿童的兴趣,有兴趣才学得好。如果依照这三原则去推论,是不可以教儿童读经的。

不过,以上三原则,虽在某方面看似是很合理,不可反对,但从整个教育的理念看,其实是很片面而值得商榷的。

首先,以类化原则说,要求教材依深浅的顺序,以适合理解力,这只是应用在“科学知识技能”的学习才完全必要,而人类的学习,不只是科学知识技能。占很重要一面的有关精神性的、文化性的、人格性的陶冶培养,是否也必定要遵守“理解而后学”的原则?又什么叫做理解?是不是所有理解都得像理解数学那样才算理解?这些都是一直被含混的问题。

其次,所谓实用,有当前儿童期马上可实用的东西,也有他将来成长后所需的东西,要不要一起照顾?儿童能不能学他现在用不到的东西?需不需要学他将来才用得着的东西?这在当前教育理论中是尚未深切讨论的问题。

其三,所谓兴趣,是可以用各种方式培养的,是否一定要游戏才有兴趣?是否不了解的东西,就没有兴趣?这种问题,应该由实验来判断才对。

姑且举音乐之学习为例,如果我们的音乐教育,一向只教他能懂的音乐,只教他当时要用的音乐,则一个小学儿童因为只懂儿歌,所以只能教给他儿歌。如是,小学毕业时,他只有小学音乐水平。升初中后,便觉得儿歌太浅用不上,必须再学少年之歌,毕业时也只有初中的音乐程度。到了高中,初中音乐又无用,又必须再学青年之歌,初中三年又只学少年歌,毕业时也只有初中的音乐程度。到了高中,初中音乐又无用,又必须再学青年之歌。如此,每长一岁便没有音乐可有,须学新的音乐,从小学到高中十余年的音乐教育,到高中毕业时,只有高中水平。除了音乐系之外,我们所有大学生、所有成人,一辈子的音乐素养只停留在高中的水平,成人而只有高中水平,便是没有水平。难怪我们社会中的成人,一辈子只能跟着儿女听流行歌,这真是音乐素养低落的表徵,现在书店的音乐类畅销书大多是古典音乐的“入门书”,可见十余年的学校音乐教育是多么贫乏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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