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海南省教育厅消悉,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精神,海南省于2012年12月选定屯昌县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首次注册工作。经过1年多的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根据各市县反馈意见和调查摸底结果,2014年计划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制度改革试点。

目前海南省实行城乡统一的新的基本编制标准,其中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6;小学在校生201人以上的学校,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20;小学在校生200 人以下的学校,按班师比1:1.7配备教师,对农村薄弱学校实行倾斜,有力促进了城乡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据悉,截至2013年底,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达100442人。其中幼儿园教师 13081人,小学教师50466人,初中教师25267人,高中教师11444人,特殊教育教师184人。其中,城区中小学教师数共有33560人,占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33.4%。镇区及乡村中小学教师数共有66882人,占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