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塨,字刚主,号恕谷,直隶蠡县曹家蕞人。生于清顺治十六年(1659)。他是颜习斋学说最得力的继承者、传播者和发展者。

李塨的祖父名彩,字素先,为人刚直仁厚,好施与,曾因“世乱”,出家资救济里中贫乏者,“劝勿为盗”。李塨的父亲名明性,字洞初,号晦夫,以孝闻名,世称“孝慤先生”。李明性是明季诸生,但“年甫壮,绝意仕进,不复攻举子业”。甲申之变后,清军入关,他“谢世事,不复问”,因念孔孟圣学“以敬为枢”,名其斋曰“主一”。他“每晨兴,读《孝经》、《大学》、《中庸》各遍,然后旁及他书。所读,务身行之”。博野颜习斋曾来访,读其日记及所辑诸书,深为叹服,归家将其姓字书于座上,“出入必拱揖”。

李塨从四岁起,就由他父亲口授《孝经》、古诗、《内则》、《少仪》等。祖父素先翁弯制小弓,引导他习射。八岁入小学,孝慤先生教他学幼仪,读经书。十五岁时,娶颜习斋挚友王法乾的妹妹为妻。法乾对李塨评价很中肯,曾语习斋曰:“吾近狷,兄近狂,李妹夫乃近中行也。”康熙十六年,李塨十九岁,参加科考,进县学生员第一名。

康熙十八年李塨二十一岁时,访问了颜习斋先生,“自此深以习斋学习六艺为是,遂却八比,专正学”。从此常随习斋游。颜元曾郑重对他说:“学者勿以转移之权,委之气数。一人行之为学术,众人从之为风俗。民之瘼矣,尚忍膜外?”李塨闻之泣下,感动异常,决心要尽全力传播习斋的学说,“不传其学,是自弃弃天矣!”

颜元与李塨之间师生之谊甚笃,相互间责善规过亦严。李塨 “服习斋改过之勇,跃然志气若增,益效习斋立日记自考”。他的日谱,每个时辰下画一圆圈,按时在圈内画不同的符号,记载自己行为与意念方面的优劣得失。颜元经常评阅他的日谱,曾教以“记事减冗繁而录大纲,家务减琐小而惜精力,看书减而读所现学,习学减而勿贪多”。

李塨除了受教于颜元外,还先后学琴于张函白、冯颖明,学射于赵锡之、汪若纪、郭金城,问兵法于王余佑,学书于彭通,学数于刘见田,学韬钤于张文升,后来到浙江时,又学乐于毛奇龄。平日他自立课程,一日习礼,三日学乐,五日习律,七日习数,九日习射,书则随时学习。

李塨从二十二岁开始,因力田不足养亲,便兼习医、卖药,并开馆授徒。他到刘村任塾师,修《学规》示从游者,主要条目有:孝父母、尊长者、修威仪、肃衣冠、习幼仪、远异端、重诗书、习六艺、通经史等。对于六艺,尤其重视:“礼乐射御书数,圣学之正务也。有愿学者,随其材而教之”。

二十五岁以后,李塨的政治及学术思想日趋成熟,开始从事著述,并广泛与各地人士交游。

他曾著一册,取名《瘳忘编》。在序中,他说:“宋明学者,如华子病忘,伏首诵读而忘民物。一旦大难当前,半策无施。惟拚一死,并忘其身,嘻,甚矣!予行年二十余,颇踔厉欲有为,而精神短浅,忽忽病忘,每恐其沦胥以溺也。乃捃摭经世大略,书之赫以瘳之。”二十八岁时,又书廿一史经济可行者于册,曰《阅史郄视》。三十一岁时,为颜习斋的《存性篇》、《存学编》、《存治编》作序,阐发颜氏学说的真谛及意义。四十岁以后,著《大学辨业》,对儒家的“格物致知”说提出了新看法。著《圣经学规纂》,摘录《论语》、《孟子》等儒家经典的言论,加以诠释。五十岁时,著《平书订》,阐述了他的政治主张。

李塨在三十二岁时(康熙二十九年),赴京参加乡试,中举人。他深感时文害世,自此虽应乡试,但不再务举业。他多次往来京师,还到过中州及江南地区,任教师,作幕僚,和各地学者研讨学问。

李塨除在刘村任过塾师外,还在京师任过申佐领和郭子固的家馆。三十七岁至三十九岁时,应郭子坚之请,两次南下,到浙江桐乡佐理政事。沿途,他拜访学者,宣传习斋学说,并学乐于毛奇龄。四十六岁时,应河南郾城知县温益修之请,往郾城佐政。五十一岁至五十二岁时,应汉军旗人杨慎修之聘,两次到陕西富平佐县政,曾建议实行选乡保、练民兵、旌孝节、重学校、开水利等措施,因而政教大行。李塨后来回忆说:“塨比岁为杨慎修敦请西行,幸其虚怀听受,甚获民心。关中学者,颇可晤语。上而当道,下而草泽,皆有虚伫,吾道粗明粗行。两次东旋,官绅士庶送者填途。”五十四岁时,他又到济南,任知府幕僚,不久即归。六十岁时,被选为通州学政,上任后不久,因病告归。在他六十一岁和六十二岁时,为了讲学会友,传播习斋学说,又曾两次南游。

李塨与颜元一样,强调真正的儒士必须“内外并进”,一方面律己要严,一方面以经邦济世为己任,不过,在个性和处世方法上,他二人也有不同之处。习斋性格高尚,不出,不交显贵。恕谷则为人豁达,广泛交友。习斋一介不取,廉洁自守,恕谷则受馈甚厚,力田致富。有一次,恕谷将入京会友,习斋对他说:“勿染名利。”恕谷答道:“非敢求名利也,将以有为也。先生不交时贵,塨不论贵贱,惟其人。先生高尚不出,塨惟道是问,可明则明,可行则行。先生不与乡人事,塨于地方利弊,可陈于当道,悉陈之。先生一介不取,塨遵孟子:‘可食则食之’,但求归洁其身,与先生同耳。”恕谷晚年,家道富饶,有人议论他“力农致富’,他说:“非以求富也,聊以自守也。平生志欲行道,今年已迟暮,知无用矣,故遁迹田园。胼手胝足,则雄杰之余勇也。不稼不穑,胡取廛囷,则风人之退守也。”

李塨自六十四岁以后,大部分时间在乡间从事著述,与外人很少交往。他订《拟太平策》,自称“一生总结是书”,在自序中说:“今幸太平之世,明四目,达四聪,令士皆得陈言。而不思治平之策,则有负于儒矣,非为天下之义矣!”雍正八年(1730),李塨已七十二岁,直隶总督多次聘请他出任《畿辅通志》总裁,李塨推辞不掉,便到保定府莲花池馆内任职,亲撰畿辅通志凡例。不久,又以病归里。

李塨七十四岁时,知病将不起,自作墓志。次年正月病逝,时在雍正十一年(1733)。谢世前曾作绝命诗一首:“情识劫年运足伤,北邙山下月生光。九京若遇贤师友,为识滔滔可易方。”

李塨秉承师教,以躬行经世为要务。与颜元所不同的是,他也勤于著述,曾说:“颜先生以天下万世为己任,卒而寄之我。我未见可寄者,不得不寄之书,著书岂得已哉!”可见,他从事著述完全是为了传播颜习斋的学说。

在政治、哲学和史学方面,李塨著有《瘳忘编》、《阅史郄视》、《平书订》、《拟太平策》、《四书传注》、《周易传注》、《传注问》等。在教育方面,著有《大学辨业》、《小学稽业》、《圣经学规纂》、《论学》、《学礼录》、《学射录》、《学乐录》等。典章制度和考据方面有《田赋考辩》、《宗庙考辩》、《郊社考辩》、《禘祫考辩》等。生平事迹,载于冯辰所辑《李恕谷先生年谱》中。后来,王灏刊《畿辅丛书》,有《颜李遗书》。近代北京的《四存学会》,亦编有《颜李丛书》。较全面地收录了颜元和李塨的著作。

李塨的政治和经济主张,与颜元大体相同,集中表述在《平书订》一书中,后来在《拟太平策》中又进一步系统化。他说:“予尝谓治天下有四大端,曰:仕与学合,文与武合,官与吏合,兵与民合。”因为他认为,明亡的惨痛教训就在于文武脱节、兵专而弱、士子所学非所用。“明之亡也,朝庙无一可倚之臣,天下无复办事之官。坐大司马堂批点《左传》,敌兵临城,赋诗进讲,其习尚至于将相方面觉建功奏绩,俱属琐屑,日夜喘息著书曰:‘此传世业也。’以致天下鱼烂河决,生民涂毒。”“其最堪扼腕者,尤在于兵专而弱,士腐而靡,二者之弊,不知其所底。以天下之大,士马之众,有一强寇猝发,辄鱼烂瓦解,不可收拾。……士子平居诵诗书,工揣摩,闭户傝首如妇人女子,一旦出仕,兵刑钱谷,渺不知为何物,曾俗吏之不如,尚望其长民辅世耶!”他特别强调,要富国强兵,必须注重“分民”、“分土”、“建官”、“取士”、“制田”、“武备”、“财用”、“刑罚”、“礼乐”等方面的政策与措施。

为了解决当时的土地问题,李塨也主张恢复井田,或者实行均田、限田。“可井则井,难则均田,又难则限田。”特别是均田,尤认为重要和可行:“非均田则贫富不均,不能人人有恒产。均田,第一仁政也。”为了实行这个制度,他特别赞赏颜元提出的“佃户分种”法:“今世夺富与贫殊为艰难。颜先生有佃户分种之说,今思之甚妙。如一富家有田十顷,为之留一顷,而令九家佃种九顷。耕牛子种,佃户自备。无者领于官,秋收还。秋熟以四十亩粮交地主,而以十亩代地主纳官,纳官者即古什一之征也。……佃户自收五十亩,过三十年为一世。地主之享地利,终其身亦可已矣,则地全归佃户。”在人材选拔上,李塨也是反对科举制度,主张乡举里选。如说:“不行乡举里选、小学、大学之法,不足以得人才。而不废科举,不能行乡举里选、小学、大学之法。”“乡举里选行之,或因时酌略,而大体莫易。”但李塨不主张事事拘泥于古法,《李恕谷先生年谱》卷一中记:“习斋规先生策多救时,宜进隆古。先生规习斋尽执古法,宜酌时宜。”比如是否恢复封建的问题,李塨说:“惟封建以为不必复古,因封建之旧而封建,无变乱。今因郡县之旧而封建,启纷扰。”

在哲学思想方面,李塨坚持并发展了颜元的理气一元论的唯物主义见解。他对理学家离事言理的唯心主义说教进行了猛烈地抨击:“自宋有道学一派,列教曰:‘存诚明理’,而其流每不诚不明。何故者?高坐而谈性天,捉风捕影,纂章句语录,而于兵农、礼乐、官职、地理、人事、沿革诸实事,概弃掷为粗迹。惟穷理是文,离事言理,又无质据,且认理自强,遂好武断。”李塨还有一段精辟的言论,明确提出“理在事中”、“理气不二”的唯物主义论断:“朱子云:‘洒扫应对之事,其然也,形而下者也。酒扫应对之理,所以然也,形而上者也。’夫事有条理曰理,即在事中。今曰理在事上,则理别为一物矣。天事曰天理,人事曰人理,物事曰物理。诗曰:“有物有则”,离事何所谓理乎?”

在认识论上,颜、李都强调因行得知,不能离行言知。但二人也有差异。颜元最强调的是习行,认为儒家“格物致知”的传统命题中,“格”就是“行”,就是“犯乎实做其事”。人的认识是行先知后,“手格其物,而后知至”。这表明,他最注重感性知识、实践活动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而李塨的看法是,如果只强调读书或只重力行,都是片面的:“不以读书为学,则返之而以力行为学矣,皆与圣经不合。”他认为每个人必须先进行学习,获得真知,才能身体力行。他对“格物致知”的解释是:“格物致知,学也,知也。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行也。”又说:“致知在格物者,从来圣贤之道,行先以知,而知在于学。”这表明,他比较注重理性认识、间接经验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应该说,这是对颜元重习行认识论的一个必要补充。

在教育方面。李塨与颜元一样,严厉批判了理学家提倡的习静教育和书本教育。他说:“静坐,十三经未有其说,宋儒忽立课程,半日静坐,则几几乎蒲团打坐之说矣。”并说:“纸上之阅历多,则世事之阅历少,笔墨之精神多,则经济之精神少。宋明之亡,此物此志也。”他认为,教育所要培养的应该是明德亲民、经邦济世的人才,而欲达此目的,必须“仕与学合”、“学用合一”,他说:“教士之道,不外六德六行六艺。自颜先生倡明此学,而今学者多知之,卓哉见也。…尊德行以此,道问学以此,隐居以此,行义以此。所学即其所用,所用即其所学,此府修事和之世,所以治且隆也。”

值得注意的是,李塨还很详细地提出了他所理想的学制和选士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八岁入乡学,乡师教之孝弟、幼仪、认字,习九九数。读《孝经》、《论语》、《大学》、《孟子》,及《易》、《诗》、《书》、《春秋》、《周礼》等,并习小乐小舞。十五岁,入县学,教之存六德、行六行,讲究经世济民之道,读《资治通鉴》及古文。习礼乐、骑射、六书、九数,作策论。聪颖者可涉猎九经、廿一史。二十岁,教成者进之郡学,教之三学,察试德行学艺。再经藩学、成均,察试后即谓之太学生。然后,分科以为士,共分礼仪、乐律、天文、农政、兵法、刑罚、艺能方域、理财、兼科等九科。乡、县、郡要定期考核这些士子并向政府进行推荐,以供选用。特别是小学,李塨在《小学稽业》一书中详细陈述儿童自八岁至十四岁时,应该学习的礼、书、数、乐四类课程的具体内容。这些,都是颜元所未及探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