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组织对生乳、全脂(脱脂)乳粉、乳清粉、植物油(脂肪粉)、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等主要物料供应商、生产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核。

(5)进货验证制度要包含对进厂的原辅料进行验证、检验、记录、报告以及接收或拒收的处理意见和审批手续等内容。

(6)采购制度应保证原料、辅料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乳或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性蛋白质(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除外)或其他非食用原料制成的产品作为生产原料。

(7)采用进口原辅料,应审核进口物料供应商、贸易商的资质证明文件、每批原料质量标准、产品出厂的检验数据和报告、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检验报告)。

(8)采购制度应依照有关规定保证对购入的原料批批进行三聚氰胺等项目检验。

4.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制度审核内容

(1)与生产相关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文本。

(2) 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台账、生产过程和关键控制点等的管理规定,记录保存2年的规定。

(3)对工艺要求、工艺卡和配料表及生产进行不定期抽查监控。生产过程中要定期对生产过程各工序的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控和检查。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要进行备案,并对相关岗位和人员进行培训。

(4)企业建立的台账和生产过程的记录包括:进货验收记录、进货台账、环境场所清洁记录、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记录、库房保管记录、生产投料记录、关键控制点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产品检验留样记录、不合格产品处置记录、不合格原料处理记录、产品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召回记录、退货处置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学习培训记录、消费者投诉受理记录、风险收集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检验设备记录、停产复产记录等。

5.企业建立产品配方管理制度审核内容

(1)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和营养。

(2)企业应组织生产、营养、医学等专家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行安全、营养等方面综合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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