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马崧指出,对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是早期发现耳聋的重要手段。尤其对高危新生儿(出生28天内)和高危婴幼儿(出生后29天至2周岁)的听力筛查更为重要。

马崧提醒说,听力检查只是一个排除听力障碍的手段,只是对一个频率的检查,有一定局限性。孩子的听力在一岁之内还有继续发育完善的可能,在临床上也见到一些刚出生时听力较差,但10个月后听力就达到正常水平的孩子,因此,家长的认真观察对婴儿听力的判断更为准确。如果确有听力异常,应及早到正规医院就诊。

那么,哪些孩子应该在出生后做听力检查呢?马崧说,母亲怀孕期间曾患风疹、流感、梅毒等感染性疾病者,病原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或在生产过程中经产道传染给新生儿,使内耳发生病变,孩子出生后应做听力检查。

母亲妊娠期使用过氨基糖甙炎抗生素、利尿剂等耳毒性药物或母亲妊娠期患糖尿病、遭受放射性损伤,都会损伤胎儿听力,出生后也应及时检查。

分娩时胎儿或新生儿发生窒息、头部外伤或早产等,可导致感音性耳聋;婴儿有先天迟发性的小儿期听力损伤家族史、出生后有9天以上的机械给氧、与感音-神经性听损伤同时存在的综合征异常、上口唇垂直沟消失或发际低下等,也要及时检查听力。

此外,出生时体重低于1500克、患有高胆红素血症且其胆红素水平超过换血要求者、婴儿曾使用耳毒性药物5天以上者、曾患细菌性脑膜炎者、出生时表现严重的功能低下者,也必须进行听力检查。

我国6000多万残疾人中,听力语言障碍者有2000万之多。常言道:一聋半傻。如果自婴儿时期就没有听力,丧失语言能力、反应迟钝等一系列问题会随之而来。目前,我国现有0~7岁聋儿80万人,每年还以3万名的速度递增。对这样的孩子,唯一能做的是及早发现,然后在医生的指导下采取治疗措施,进行语言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