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位过渡十分平静,没有争执,没有厮杀,没有内讧,这在埃蒂斯红豺群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埃蒂斯红豺群在日曲卡山麓少说也生活了数百代,更换过几百个豺王。每一次王位更替,豺群社会都会动荡不安,演出一场流血的悲剧。可以说新豺王都是踩着老豺王的鲜血登上豺王宝座的。雄性动物与生俱来就有一种权力欲,都是社会地位的角逐者。就像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一样,年老昏聩的豺王不经过一场生死较量,是绝不会禅让王位,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吃会吃腻,玩会玩腻,当豺王绝不会当腻。对一个种群来说,一次王位更替就是一场灾难。现任豺王夏索尔就是将老豺王坨坨的尾巴齐根咬断,把坨坨的威风剪灭,这才趾高气扬地爬上王位的。而坨坨篡夺王位的过程就更残酷了,它把上任老豺王兵宛背上咬出碗口大的血洞,老兵宛倒在血泊中无力再站起来,坨坨就在老兵宛的呻吟和哀嚣声中喜气洋洋地登上了权力的顶峰。

如果豺王在意外事故中突然身亡,和平也绝对没指望,甚至比正常状态下的王位争斗更糟糕,地位相近的大公豺们谁都觊觎空缺的王位,谁也不服气谁,谁都觉得自己最行,是最理想的王位继承者,于是,互相倾轧,互相拆台,你争我斗,今天甲咬伤了乙,明天丙又把甲赶出豺群,这种社会地震起码要持续十多天,直到一匹出类拔萃的大公豺把地位相近的公豺们全部压服为止。

这种地位争斗虽然残酷,并使社会不安定,但也有有利的一面:在激烈的冲突中,平庸的草豺无法滥竽充数混进领袖阶层;竞争就是筛选,保证体格最健壮头脑最聪慧的最强者担任豺王,这当然有利于种群的生存。

然而,这一次王位更替,却轻松得像幕喜剧。

狼酋死了,其余的狼都逃过怒江去了,狼害彻底消除,笼罩在埃蒂斯红豺群上空长达两个月之久的阴云被驱散了。虽然在这场空前酷烈的浅水湾战役中老豺灰枭死于非命,母豺兔嘴变成了瞎眼豺,还有好几只豺受了伤,但从全局衡量,损失是小小的,胜利是大大的。埃蒂斯红豺群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

天遂豺愿,从狼酋尸骸边离开后,豺群又撞见了一头正在江边饮水的香獐,就像是老天爷特意送上门来犒劳它们的一样。扑倒香獐,吃饱喝足,阴霾的天空也放晴了,红艳艳的太阳,湛蓝的天空,令豺们感到十分惬意。两个月受的窝囊气一鼻孔出掉了,绷紧的心弦突然间松弛了,又遇到难得的好天气,豺群懒洋洋地散在江畔一块砾石滩上,烤烤太阳,打打瞌睡,养精蓄锐。

就在这时,王位的更替拉开了序幕。

砾石滩中央有一块高出地面约半米的裸岩,形状像只蛤蟆。夏索尔轻轻一跃,登上蛤蟆岩。它这样做,完全是习惯成自然。

凡具有社会意识的动物群,王者的位置不外乎是这么三种:前沿、中央、高处。在与敌害对抗时,王者站在群体的最前列,以证明自己的出类拔萃;平时王者总处在群体的中央,以表明自己是整个种群的核心;无论在哪里,王者总要挑选一个高高在上能俯瞰臣民的位置,以象征自己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狮群、狼群、象群、猴群、兔群乃至人类团体,无不如此。要成为一个群体的领袖,一个首要而且必备的条件是,身体比起同类来要高大魁伟,永远给臣民一种崇高的感觉。为了充分显现这一点,利用地形使自己独处高处便成为王者的一种特权。在非洲稀树草原,一群狮子躺卧在起伏不平的丘陵地带,狮王的位置比其他狮子肯定要高出一截。猴群在山崖上,最显眼最突出最尖端的地方就是猴王的禁脔。

人类在这一点上比其他动物有过之而无不及。人类君王或团体领袖更多的是靠头脑而非体力登上权力宝座的,但要使自己身体高出同伴这样一种生物本能,并没因文化发达、文明程度提高而有所削弱,他们仍千方百计地制造高大的效果。古代皇帝的皇冠,像顶笨重的高帽子,沉甸甸压在脑袋上,戴着不会舒服,夏天更是会焐出一头痱子,皇帝却情愿自讨苦吃抢着往头上戴,原因何在?就是因为戴着高耸的王冠会给人一种高大的错觉。各朝各代帝王的金銮椅都要比大臣们的座位高出许多,大臣们在上朝时不但站在低处,还要弯腰曲背垂头缩肩,更有甚者,还须跪伏在地,使自己的生理位置低了再低,低到极限,以烘托皇帝的高大伟岸。现代社会讲民主了,领袖人物当然不便沿袭古代帝王的做法,就变通一下,用登城楼或坐主席台来显示自己的高大。

从这个角度来透视,夏索尔跃上蛤蟆岩实在是极平常的举动,它是豺王,四周就这么一个制高点,它不上去谁上去?

蛤蟆岩上光溜溜平坦坦,被太阳晒得亮堂堂暖融融,躺在上面不仅可以登高望远显示豺王的威仪,还可以用腹部在岩石上蹭痒痒,何等的舒服。

突然,夏索尔发现砾石滩左侧两只正在闭着眼睛打瞌睡的母豺在它纵身跃上蛤蟆岩时四只豺眼冷不丁瞪圆了,脊背上的毛也恣张开,陡地站立起来。这两只母豺的形体动作说明附近发生了引起它们警觉的事。夏索尔在蛤蟆岩上朝四周张望,江面风平浪静,右侧那片灌木林也没什么异常,大概这两只母豺是神经过敏了吧,它漫不经心地想着,又躺了下来。刚躺下,又像着了火似的跳起来——散落在砾石滩上的豺群忽然间像患了急性传染病,个个都由慵懒状变成惊厥状,豺眼圆瞪,体毛竖立,肌肉绷紧,如临大敌。更让它吃惊的是,豺群冷飕飕的目光在它夏索尔身上汇成了一个焦点,仿佛它夏索尔头上突然长出两只羊角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吃错药了还是怎么着?

豺群一片沉默,火山爆发前的沉默。

夏索尔虽然还不明白豺群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心里却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恐慌。

那只名叫蓓蓓的母豺向砾石滩正面那小块草坪走去,蓓蓓侧着身体走,眼光始终盯着它夏索尔,像蟹一样在横行,速度虽然缓慢,步子却跨得十分坚决,神情庄重肃穆,像要去参加什么重大的庆典活动。

这很奇怪,怪不得它夏索尔心惊肉跳。

仿佛事先约好了似的,公豺、母豺、老豺、幼豺几乎所有的豺都学蓓蓓的样,举步朝那小块草坪走去。

那小块草坪极平常,几丛雀麦和羊茅草已枯萎,失却了生命的鲜活。草坪上,卧着苦豺白眉儿和瞎眼豺兔嘴。

它们是在向白眉儿靠拢。

夏索尔脑袋一阵昏眩,像失足从悬崖跌落深渊似的产生一种失重感。

众豺以草坪为中心点,散成半圆形,众星捧月般地围住白眉儿。好几只母豺都谄媚地跑过去舔白眉儿的面颊。

夏索尔不是傻瓜,当然明白将要发生什么事了。假如只有个别豺这么做,它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用尖爪利牙教训忤逆者,把政变阴谋消灭在萌芽状态。问题是现在有那么多的豺都跑到白眉儿身边去了,自己形单影只,扑下去恐怕非但于事无补,反而会扇起更旺的叛乱火焰。

现在最要紧的是寻找同盟者,有了忠实的帮手,或许还能扭转局面,夏索尔想。它立即将眼光扫向右前方,右前方一条隆起的沙砾带上躺着察迪。察迪生性凶蛮,体格强壮,长得几乎和它夏索尔一般高大,属于出类拔萃的大公豺,在豺群中的地位仅次于它夏索尔。这一点从察迪此刻躺卧的位置就可以看得出来,那条隆起的沙砾带比它夏索尔躺卧的蛤蟆岩稍低些,又比其他豺躺卧的地方要高一些。察迪虽然四肢发达,头脑却有点简单,对豺王来说,这是最佳搭档。因此,长期以来,察迪就是它夏索尔最亲密的同性伙伴。

夏索尔四年前能成功地咬败老豺王坨坨,靠的就是察迪的鼎力相助。老豺王坨坨有只相依为命了七八年的母豺,名叫苏苏,苏苏替老豺王坨坨生了四窝儿女,感情好得只有死神才能把它们拆散。当它夏索尔向坨坨发起王位挑战时,苏苏咆哮着奔过来要帮坨坨的忙。假如让坨坨和苏苏联起手来,它夏索尔就是再长出一张豺嘴来,也很难在那场王位争夺战中取胜。就在这危急关头,察迪朝苏苏冲刺过去,使它夏索尔能集中力量对付风烛残年的坨坨,赢得了胜利。

在近四年的豺王生涯中,察迪也帮了它不少忙。记得那次大公豺博里和孪生兄弟贾里为争夺一只年轻的母豺蓝尾尖互相斗起殴来。豺王有责任平息群内纠纷,便出面干预,横在这两只兄弟阋墙的大公豺中间,用豺王的威势中止了一场自相残杀。但矛盾依然存在,那只名叫蓝尾尖的母豺没有分身术,不可能一分为二给博里和贾里二一添作五。当时,它夏索尔的妻子梅灵刚好前几天在捕捉一只猪獾时不小心被猪獾搂抱着一起坠落深渊,二茬子光棍难当,它瞄了一眼使亲兄弟反目成仇的蓝尾尖,两只细长的豺眼忽闪忽闪显得活泼而又妩媚,细腰宽臀,腹部紧凑,一看就是处在黄金生育年龄的母豺,于是,它就干脆把蓝尾尖接收过来自己受用了。它觉得自己在处理这场群内纠纷时不偏不倚,公允正派,让博里和贾里谁也得不到,也就不用将生命做赌注争斗不休了。谁晓得博里和贾里并不体谅它的苦心,对它的裁决很不满意,兄弟俩竟联起手来,朝它前后夹攻。埃蒂斯红豺群曾发生过因争偶而导致犯上作乱的事,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它虽然勇猛,单个和博里或贾里较量绰绰有余,但同时对付两只大公豺却有点力不从心了。博里和贾里像输光了的赌徒,豺眼布满血丝,大有一种不把它夏索尔撕成碎片决不甘休的气势。多亏察迪帮忙,察迪嚣叫一声从豺群蹿出来,一口咬掉了贾里半只耳朵,把兄弟俩的嚣张气焰打了下去,保住了它夏索尔的豺王地位。

可以说,察迪是支撑它豺王宝座的一根中流砥柱。

它当然也对察迪恩宠有加。它尽豺王的所能,让察迪享受许多特权,例如允许察迪和自己一起分享糯滑可口的猎物内脏,允许察迪在宿营地任意挑选仅次于它的舒适的巢穴。无论察迪是因争偶还是因争食同其他豺发生冲突,它都把公平原则丢在脑后不问青红皂白地站在察迪一边。

无条件地沆瀣一气,无条件地狼狈为奸,那才叫哥们儿。

现在它夏索尔的地位受到挑战,它理所当然扭头向察迪求援。

只要察迪同它并肩搏杀,它相信眼前的局面是能扭转过来的。别看大部分豺此时都不约而同地聚拢到白眉儿身边,那没什么了不起,虚假的繁荣而已。多数又怎么样?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派手里。群众选举算个屁,全民公决算个屁,别玩人类虚伪的一套。对豺来说,爪子和牙齿里出政权。它觉得大多数豺之所以跑到白眉儿身边去,无非是看到这一身黄毛的家伙敢于第一个扑向大花狼,显示了出众的力量与胆魄。但印象和感觉都是有导向也是能导向的,只要它和察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过去,一个咬头一个叼尾,把白眉儿咬得呦呦哀嚣,咬得卧伏求饶,咬得抱头鼠窜,咬得在地上打滚,英雄变成小丑,崇高变成滑稽,幸运儿变成臭狗屎,形象一落千丈,众豺对白眉儿的印象和感觉就会立刻改观,再不会觉得这黄毛家伙是理想的新豺王了。

察迪卧在那条隆起的沙砾带上,豺脸埋进毛茸茸的前臂弯,胸肋有节奏地起伏着。这家伙,怎么就那么贪睡,在这节骨眼上进入梦乡了呢?

“呦————”

夏索尔朝察迪急切地呼叫了一声。

醒醒吧,老伙计,白眉儿就要把我的王位抢走啦,火烧眉毛,刻不容缓,醒醒吧!

它看见,察迪菩提叶状的耳廓像干沙上的小鱼跳个不停,身体却仍是那副熟睡状。

唉,察迪呀察迪,紧要关头你怎么睡得那么死那么沉呢?

“呦——呦——呦——”

夏索尔急眼了,两只后爪钩住蛤蟆岩的缝隙,抻长脖子将尖尖的豺嘴凑近察迪的耳畔,厉声尖嚣。哪怕是聋子,哪怕灵魂正在曲径通幽的梦乡作逍遥游,也会被惊醒的。

可察迪非但不醒,反而把身体蜷得更紧,像只煮熟的虾。

夏索尔总算明白了,察迪并非酣睡得太沉叫不醒,而是不愿醒,不想醒,不肯醒。这浑蛋,根本就没有睡,而是用装睡来逃避现实。

夏索尔心里透亮,察迪并不是因为害怕才装睡的,这只肌腱凹凸分明的大公豺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素来以横蛮勇猛著称,绝不是软蛋脓包;察迪之所以装睡,是对它夏索尔产生了一种信仰上的动摇,是对白眉儿产生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拜。察迪此刻的心态与大多数豺的心态是一致的,将白眉儿看做是力挽狂涛把埃蒂斯红豺群从崩溃边缘拯救出来的大救星。让救星当豺王名正言顺。

他妈的,讲原则讲良心尊重事实,这还算什么哥们儿!

“呦——”

醒醒吧,察迪,别再装睡了,我俩的命运是连在一起的,好比一根线上拴着的两只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倒霉了,你也好不了,我被废黜了王位,你的地位也会大幅度下降,再也当不成一豺之下众豺之上的名声显赫的豺了。

“呦——”

醒醒吧,察迪,别再犯傻了,我晓得你把白眉儿当做豺群的大救星,不好意思向大救星亮出你的尖牙利爪,生死存亡关头,不能太书生气了,其他事情都能讲道理,唯独政权问题没什么道理可讲,历朝历代,从来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贼,只要保住了王位,没道理也变得有道理,历史的功绩可以移花接木,戴到我们的头上来,耻辱与罪过可以张冠李戴,戴到对方的头上去。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人都这么干,更何况豺呢。

察迪仍没有要醒的意思。

还有大公豺约克和母豺蓓蓓,它平时对它们都不错的,猎到新鲜的食物,再少也会匀一份给它们吃,比对别的豺要客气多了。它觉得小恩小惠是一种感情储蓄,零存整取,需要时可以连本带利一笔取出。可约克和蓓蓓也跟着众豺瞎起哄,跑到白眉儿身边去了。

唉,豺心不古,感情的银行说倒闭就倒闭了。

好吧,退一万步说,就算要尊重事实吧,击败狼群这个事实也不是不可以深入分析和重新评估的,夏索尔想。是的,当埃蒂斯红豺群被迫渡江的关键时刻,白眉儿首当其冲扑向狼酋,拉开了背水一战的序幕,功劳自然不可抹杀,但假如在狼群冲下浅水湾时,不是它夏索尔不顾身家性命率先蹿上去拦截,白眉儿就是有三头六臂,也早就被狼群撕成碎片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夏索尔的功劳同样是不可抹杀的。功劳大家有,平摊三六九;团结最重要,别搞窝里斗。

呦呦呦呦呦呦,夏索尔朝情绪激动的豺们发出一项特别提案。

白眉儿过去只是埃蒂斯红豺群地位最末等的苦豺,看在它咬败大花狼的分上,论功行赏,由苦豺擢升为优秀大公豺,也就足够了嘛。谁听说过或者看到过在一个群体里,最卑贱者突然就变成了最高贵者?真比人类坐电梯还升得快,比坐直升飞机还升得快,火箭式的提拔和升格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围在白眉儿身边的众豺非但不理它的茬,还抻直脖子朝蛤蟆岩呦呦地叫,那是在怂恿白眉儿蹿上蛤蟆岩来,把它驱赶下去,完成篡夺王位的最后一道程序。

白眉儿站了起来,尾巴竖得像旗杆一样笔直,朝蛤蟆岩走来。

夏索尔快急疯了。就算它今天非下台不可,它也不能把王位让给白眉儿的。白眉儿虽出生在埃蒂斯红豺群,但毛色和长相与其他豺有所不同,父系血缘究竟是谁还是个悬案,又有两年时间离开豺群,这两年里它是在做一匹混迹山林的流浪豺,还是在扮演豺的天敌——猎狗的角色,也是个谜。豺王主宰着整个豺群的命运,关系到整个豺群的生死存亡,岂能让一只出身不好血统不纯历史还有疑点的豺来担当?假如白眉儿果真像夏索尔曾怀疑过的那样,有一半是狗种,并在离开豺群的两年间与人和狗有着某种瓜葛,一旦掌握了领导权,岂不是要把豺群引向毁灭?

为了埃蒂斯红豺群千秋万代永不变色,它也不能轻易让出王位。

它龇牙咧嘴摆出一副要殊死搏斗的架势。

白眉儿并没被吓倒,轻轻一跃,跳上蛤蟆岩,与它四目相对。这是一种无声的威逼。

夏索尔心里发虚,冷汗都从舌尖冒出来了。白眉儿站在它面前,比它整整高出半个肩胛,身大力不亏。白眉儿身后有众豺助威帮衬,声势夺人,它孤身一豺,无依无靠。它亲眼目睹过白眉儿是怎么同大花狼搏杀的,凶恶的狼酋尚且不是白眉儿的对手,它和白眉儿单练,更是必败无疑。

天哪,怎么办呢?

再说白眉儿,此刻有一种意外的惊喜。它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力量提高自己的地位才铤而走险同大花狼厮杀的,平心而论,当时它连一丁点儿这方面的想法也没有,它完全是为了救兔嘴才不顾一切向大花狼反扑的。但既然众豺都催促它去向夏索尔发起王位争夺战,都拥戴它当新豺王,它又何乐而不为呢。它早就对自己所处的苦豺地位深感不满了。也难怪它对自己的境遇不满意,苦豺的日子确实不好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遇到危险,要用生命去试探虚实;遇到会餐,只能捡食别的豺吃剩的骨渣皮囊。它在猎户寨曾做过狗群领袖,一呼百应,叱咤风云,现在沦为豺群苦豺,就像从云端跌落深渊,真正是苦不堪言。它高大健壮,站在豺群里犹如鹤立鸡群,它觉得假如自己的体魄与智商只配做一匹苦豺的话,那么埃蒂斯红豺群起码有一大半豺只配做苦苦豺。苦苦豺当然比苦豺还多了一个苦字。

它是埃蒂斯红豺群中出类拔萃的大公豺,豺王夏索尔再让它做苦豺,显然是一种愚蠢的偏见。

任何一个物种的种内斗争都起源于不平等。造成不平等的原因就是个体的优秀品质和所得到的社会地位之间的不平衡。体魄与智商这两大要素构成了动物个体的生存能力。假如这种生存能力和所取得的社会地位形成反差,种内就会产生竞争和动荡。反差越强烈,斗争也就越激烈。有趣的是,在所有具有群体意识的动物内,生存能力和社会地位之间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于是种内你死我活的斗争便永不停止,可以说是年年斗,月月斗,天天斗,时时斗,分分斗,秒秒斗。

白眉儿受着这条斗争规律的支配。

白眉儿晓得,豺王夏索尔出于一种妒忌的本性和自私的考虑,才把它贬为苦豺的。苦豺的另一个含义是废豺,显然,这个角色让白眉儿来扮演是极不相称的。这种强烈的反差必然会导致强烈的不满并引发强烈的反抗意识。它早就想谋求和自己青春的活力强壮的身躯相称的社会地位,它早就想把夏索尔从王宝座拉下来。它觉得自己无论哪方面都不比夏索尔差,夏索尔当得豺王,它为何当不得呢?只是顾忌到自己刚刚归群,怕冒冒失失发起一场争夺王位的厮斗,会触犯众怒,会弄巧成拙,被重新驱逐出豺群,才没敢将这种想法付诸行动。现在,机会送上门来了,傻瓜才会讲客气呢。这豺王宝座,不要白不要。

它知道,夏索尔失去了众豺的支持,连察迪也蜷缩着身子在装睡,在这场王位争夺战中,自己是赢定了。它没必要急急忙忙扑上去噬咬,它想让夏索尔先动手,然后用两级前扑加空中噬喉进行还击,干脆利索地夺取王位。后发制豺嘛,还可体现自己沉着冷静的王者风度。

开始,夏索尔还竖着尾巴,亮出满口尖利的豺牙,色厉内荏地叫几声,后来它发现,豺们都不怀好意地在砾石滩上蹿来跳去,朝它呦呦怪嚣,人有自知之明,豺也有自知之明,豺心所向,大势所去,它夏索尔再装硬汉子,徒受皮肉之苦而已。

突然间,夏索尔高竖的尾巴耷拉到地,豺嘴也识相地闭紧,脑袋垂到颈窝,豺眼里那股凶光黯然熄灭,身体萎软得像只被踩瘪的猪尿脬,缓慢地扭过身来,极不情愿却又无可奈何地从蛤蟆岩上溜了下来。

这无疑是从权力顶峰滚下去的象征。

豺们呦呦欢呼起来,先是大公豺,后是携幼带崽的母豺,轮流跳上蛤蟆岩,舔吻白眉儿的胸脯,这是豺群特有的顶礼膜拜的仪式,表明新豺王得到了群体的认可和拥护。

夏索尔站在砾石滩上,仰望着白眉儿,内心的愤懑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述的。它恨在关键时刻背叛它的察迪,恨那些立场转变得比风车还快的公豺和母豺。假如当初它坚持把刚刚归群的白眉儿当做异类消灭掉,就不会有今天被撵下王位的屈辱和痛苦;假如它早晓得豺群有背水一战与狼群决一雌雄的决心,它一定会比白眉儿早一步向大花狼扑去,白眉儿就无法崭露头角脱颖而出了。现在,后悔也晚了。唉,留在日曲卡山麓当个被弹劾下台的前豺王,还不如渡过怒江去在漂泊流浪的豺群里继续做豺王呢。

尽管夏索尔内心燃烧着仇恨的毒焰,但它毕竟是智慧出众的豺,它晓得此时此刻自己只要流露出任何一点桀骜不驯的神态来都可能招来一场灭顶之灾。好汉不吃眼前亏,表面的屈服并不意味着内心的诚服。它柔和地摆动着豺尾,轻轻跃上蛤蟆岩,四条豺腿一弯曲,跪伏在地,豺嘴探进白眉儿的腹下,呦呦叫得无比热烈,并伸出舌头长时间地舔白眉儿的一只前爪,也不嫌脏。它的顶礼膜拜的仪式比任何一只豺看上去都要虔诚得多,都要隆重得多,都要郑重其事得多。

这应了人类一句俗话,大丈夫能伸能屈。

在夏索尔履行顶礼膜拜仪式时,白眉儿的牙齿正对着夏索尔的颈椎,咬起来方便极了。此时此刻,白眉儿理应狠狠心肠朝夏索尔扑下去,使其流血,使其残废,或者使其魂飞魄散落荒而逃。

这样做,它不用担心会受到众豺的谴责。

在埃蒂斯红豺群王位争斗中,获胜的新豺王要么把老豺王咬伤致残,使其地位一落千丈,成为群体中最卑贱的苦豺,要么把下台的豺王逐出群体,使其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豺。

在一切具有群体意识的哺乳类动物中,雄性之间的地位之争都是性命攸关的生死之争。

西非老狒狒一旦逊位,便不吃不喝,数日后就会抑郁而亡;亚洲象王被篡位的公象斗败,便会独自离开象群,跑到僻静的象冢去等死;新狼王对老狼王从不讲宽恕和仁慈,非咬得对方哀嗥着逃离狼群不可;狮子算是最文明的了,走下王位的雄狮被允许留在原来的群体里,但永远失去了交配权,只能吃别的狮子吃剩的骨渣皮囊;金丝猴王被政变推翻后,便沦为新猴王的奴仆,每天要为新猴王梳理毛发,替新猴王捉虱子……

这样做虽然残酷,却是必要的。当过豺王的豺,除非彻底绝望,是不会甘心居于它豺之下的;它们做梦也想着变天,豺还在,心不死,千方百计寻找机会东山再起卷土重来,再登王位。因此,只有用两种方法来打发它们,一种是肉体上消灭,一种是发扬痛打落水狗的精神,把它们批倒批臭,斗倒斗垮,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叫它们遗臭万年,永世不得翻身。

不流血,休想建立高低尊卑的新秩序。

短暂的流血换来了永久的和平。

遗憾的是,白眉儿没这样做。它想,夏索尔已经向自己举起了白旗,俯首称臣,自己再扑上去咬似乎也太不地道了。它想,在两个月的狼害中,豺群已损失了好几只豺,还有几只豺被咬伤致残,种群的数量和质量都在下降,不应当再发生自相残杀导致减员的事了。它想,在狼群从沙滩冲下浅水湾向它围过来时,夏索尔率先扑向狼群奋勇拼搏,怎么说还是有功的,将功赎罪,也应当给一条出路。它想,自己当上了新豺王,不但应该团结和自己意见相同的豺,也应当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豺,方显示新豺王与众不同的气度和风范。它想,自己比起夏索尔来占压倒性的优势,即使夏索尔妄想复辟,一条小泥鳅能掀起多大的浪来?

它宽容地用下巴颏在夏索尔的颈椎轻轻摩挲了一下,以示接受对方的顶礼膜拜。

无毒不丈夫,白眉儿看来算不得是大丈夫。

夏索尔下到察迪躺卧的位置,察迪这时已经醒了,知趣地腾出空位,让给夏索尔,自己往下降一层,到砾石滩和优秀大公豺站立在一起。

察迪原先躺卧的位置居于众豺之上又居于豺王之下,地位很微妙。

夏索尔替代了过去察迪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