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美丽广西 清洁乡村”活动,进一步扩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的知晓率和认同感,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中心小学根据西乡塘区美丽办工作要求,将《致广大农村群众的公开信》发放给每个师生,让全体师生共同学习,了解乡村清洁条例的重点,从而将知识传播到社区、到家庭、到每个村民的心里。

西乡塘区美丽办《致广大村民群众的公开信》着重选取了条例里的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向村民普及条例知识,告诫村民朋友们自觉维护乡村环境卫生,不得在公共场所、公路、乡村道路、田间倾倒渣土、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等;不得在公路、乡村道路场所堆存粪便、秸秆和晒稻谷;不得向池塘、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禽畜粪便、污水、丢弃畜禽尸体、倾倒垃圾等。对违反条例的,将接受限期整改或处罚。

通过学习,全体师生对乡村清洁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将公开信带回家里,跟家长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自觉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相信我们乡下的天会更蓝,地会更净,河流会更加清澈,我们生活环境会更加美好。